河南郡:秦朝时期名为三川郡。西汉高宗二年改为河南郡,治所在雒阳,其时辖地在今河南黄河南部洛水、伊水下游,双洎河、贾鲁河上游地区及黄河北部原阳县一带地区,辖二十二县,大致相当于今河南省孟津、偃师、巩义、荥阳、原阳、中牟、郑州、新郑、新密、临汝、汝阳、伊川、洛阳等县市。东汉时期既都洛阳,为提高河南郡的地位,其长吏不称太守而称尹。隋朝初年被废黜,后又复为豫州河南郡。唐朝时期为洛州河南府,其辖境都远小于汉朝时期的河南郡。元朝时期为河南路,明、清两朝时期均为河南府。民国时期建为河南省。
新丰郡:亦称古庸国、竹山县,商朝以前为汉水流域重要部落方国,称庸国。周武王伐纣,庸国起兵相从,得袭封。楚庄王三年庚戌庸地被并入楚国,置上庸县。周赧王十一年丁巳秦国将庸地还给楚国。同时,分置上庸郡和汉中郡,上庸郡治上庸,汉中郡治西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竹山隶属中南行政区湖北省郧阳专员公署。 1950年庚寅2月1日,改属郧阳地区专员公署。1952年壬辰襄郧合并,隶属襄阳专区专员公署。1965年乙巳,襄郧分设,竹山隶属郧阳专区行政公署。 1970年庚戌,专区改称地区,竹山隶属郧阳地区行政公署。1994年甲戌10月,郧阳地区建制撤销,与十堰市合并,竹山隶属湖北省十堰市。
彭城郡:彭城郡原为西汉时期的楚国所置。汉宣帝地节元年以楚国改置彭城郡,治所在彭城县,西汉朝黄龙元年复名楚国,东汉朝章和二年又改为彭城国。南朝宋永初二年复为彭城郡。隋开皇时期 废郡,隋朝大业三年复置。唐朝武德四年又改为徐州,唐朝天宝元年名彭城郡。唐朝乾元元年复为徐州。历史上的彭城郡,其统辖范围大致包括今山东省微山县、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县、沛县东南部及邳县西北部,安徽滩溪县东部及山东微山县一带。彭城郡与沛郡在地域范围上有部分重叠。
渤海郡:西汉时期从巨鹿、上谷之地分出渤海郡,治所在浮阳,其时辖地在河北省、辽宁省之间的渤海湾一带。唐朝时期的东北靺鞨以粟末部为主体亦建立过渤海郡,先称振国,又称渤海国,其时辖地在今东北松花江以南至渤海地区。后来唐玄宗册封大祚荣为渤海郡王、忽汗州都督,遂名渤海。渤海郡地跨乌苏里江两岸,在今辽宁、河北、山东三省之间的渤海湾沿岸一带。后唐同光四年渤海郡为大辽国契丹族耶律•德光所灭,以后不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