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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丰富和完善 家谱的体例(2)

2009-10-05 15:30
来源:中华姓氏网 作者:佚名
苏体的区分世系原则大体与欧体相同,但更为严格。他更强调宗法,则不标明始迁祖,而只详细地写清自己这一支的世系,如高祖姓讳、祖父仕与不体、父

苏体的区分世系原则大体与欧体相同,但更为严格。他更强调宗法,则不标明始迁祖,而只详细地写清自己这一支的世系,如高祖姓讳、祖父仕与不体、父娶某氏、享年若干、某日某时卒等,这就是所谓欧、苏之区别。

欧、苏体例成为后世修谱的楷模,但相较而言,人们运用欧体者较多,这是因为“谱之法欧书尚矣,但苏则散见而难稽,欧则合收而易考,自上而下直书相承,(则)见高曾祖考儿孙;自右而左横书相属,(则)见伯叔昆季。自一世至数十世,虽有亲疏远迩之不同,而昭继以穆,穆继以昭,罔不丝联绳贯,井然不紊,秩然于条,(故)一本欧家之法也”。(《义门陈氏族谱·凡例》)

苏洵在谱例上还有一项贡献,即创大宗谱法,即以宗之组织之宗之记载的根据,也就是将组织法与记载法合二为一。

元代已出现了由亲及疏、由远及近、一体共载的现象,不拘泥于欧苏小宗谱法的限制。谱图也突破了五世为图的限制,出现了以大宗谱法做的大谱图。

明代家谱不仅书五世之近亲,而且书五世以外之远亲,由亲及疏,由近及远,使为百世之纲纪。明代家谱记事范围之扩大,记述内容之丰富,也是对欧、苏体例的进一步改造和发展。

清代是中国家谱体例发展最为完备的时期。这个时期里,家谱的记事范围几乎涉及到家族、宗族事务的各个方面。中国现存历代家谱中,清代纂修的家谱最多,占总量的50%以上。这些家谱的内容,包括谱序、恩荣录、世系图、世系谱、凡例、家法族规、字辈、谱论、科举、祠堂、祠产、墓图、墓志、五服图、家礼、仕宦、传记、行状、志录、寿文、贺文、祭文、名绩录、契约、艺文、遗像、赞词、年表、余庆录、领谱这等20多项,使家谱或宗了家族史或宗族百科全书。

中国家谱经过近三千年的发展,体例日益完善,记述内容日益广博。记事范围日益扩大。从家谱体例的演变中我们可以发现,宋代以前,由于家谱主要是用来“奠世系,辨昭穆”或是“别郡望,辨婚姻”,因而谱书的内容非常简略,家谱体例也相当简单,仅以记载家族成员人事资料为主。宋明以后,修谱的目的发生变化,修谱也由官修为主变为私修为主,这就为体例的完善、内容的丰富创造了条件,于是就有了欧苏体例,有了明代的统宗世谱,家谱的记载内容也有了进一步的扩大。这样不仅使家谱的内容丰富多彩,而且也大大加强了家谱的功能和作用。

(责任编辑:堇苓蒹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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