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史”乃我国特有的一种文化现象。后世为前代修史,私著变官修,迄于清代,迄于《明史》。清朝既是我国最后一个帝制皇朝,也是全方位为今日中国提供过厚实遗产与资源的一个皇朝,后人虽有《清史稿》,却尚未为它提供一部可同二十四史相衔接的所谓“正史”,皇朝“正史”的文化工程由此残缺。就此而言,倘若借助于政府财力与史家学力,在《清史稿》的基础上,新编一部填入“正史”的《清史》,堪称必要。再说,如今大众传媒对紫禁城的“戏说”已近乎泛滥成灾,历史果真成了任人打扮的小姑娘或大姑娘。如果通过清史编撰,变“戏说”为细说与实说,提升民众之于历史的鉴赏水准与文化素养,亦属必需。
无论是官方认可的“正史”,还是风格各异的私家论著,资料储存的丰富性与准确性,解释历史现象的中立与适度,均属衡量史书质量的关键所在。在目前关于清史编撰问题的讨论中,体裁问题面临两难抉择。现代章节体固然线索分明,主次有序,史学主体可以驰骋万里,取舍自如,符合当代学术发展之大势,但主观性较强,保存资料的容量有限;传统纪传体固然容量较大,便于储存史料,然而,诚如章学城所言,“类例易求,而大势难贯”,还有张扬“帝统”、“为帝王将相作家谱”的复古之嫌。
窃以为,任何体裁与体例都有其相应的局限性。新编清史究竟用什么体裁比较合适,当取决于对新编清史的定位。既然清史是作为延续二十四史的“正史”性文化工程而被提上日程,又是为我国最后一个帝制皇朝修史,当以体裁的连续性与资料的丰富性为首要目标,职是之故,应以纪传体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