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一元一国学网 > 资讯 > 动态 >

二号墓被认定为曹操墓 同样规模的一号墓葬的是谁

2010-01-05 09:20
来源:凤凰网 作者:一元一
曹操墓被质疑之外的话题 曹操墓“被发现”一周多了,但直到现在,这一结论似乎并没有让公众绝对信服,原因何在? 记者在现场要求采访盗墓贼,为何阻力重重? 考古是一项寂寞的

曹操墓被质疑之外的话题

曹操墓“被发现”一周多了,但直到现在,这一结论似乎并没有让公众绝对信服,原因何在?

记者在现场要求采访盗墓贼,为何阻力重重?

考古是一项寂寞的事业,如今,它为什么与所谓的“国家拨款”或旅游收入“息息相关”?

公众何以对权威话语产生反感和不信任?

顾村言

明代的曹操画像 墓中出土的“魏武王”石碑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

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一直在诗中感喟生命短暂的曹操的人生境界无疑是大气的,然而,倘若曹操地下有灵的话,面对冠以“曹操大墓”之名的古墓所引起的争议与疑雾,又会作何想呢?

曹操墓“被发现”一周多时间了,但直到现在,这一结论似乎并没让公众绝对信服,原因何在?

是传说中多疑的曹操冥冥之中的设局,还是公众与部分学者的“外行”,抑或,是有关部门的公信力的缺失或考古界的浮躁之风?

那些“质疑者没有水平”、“内行人不应说外行话”、“内行人也说外行话”之类的相互回应说到底只是一些口水而已,真假之争或许并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一种质疑的精神不应当被抹杀——而且,面对河南省文物部门的所作所为,如果没有这样的质疑,或许,这个社会才是不正常的。质疑是一种提醒,提醒学术中人以学术为重,提醒考古人员诚实考古。正如复旦大学考古学学者高蒙河所言,现在的考古学已经到了专家不是唯一的解读者的阶段了,权威也不再被公众所坚信。

也正如中国社科院考古所副所长白云翔所言,一项重大的考古发现,应该是先公布全部的原始材料,然后作出判断,再公布最后的结论。而此次“曹操墓”的认定,却是先判断“是曹操墓”,公布的是支持这个观点的证据,而非全部材料——这也正是引发质疑的原因之一。

胡适之先生曾说:“大胆假设,小心求证”,而河南方面的做法竟是“大胆确定,再行求证”——毕竟,距曹操墓相隔数十米的另一相同级别的大墓还未发掘,面对早报特约记者在河南文物局答疑会现场针对此发问“谁会在死后能与曹操并驾齐驱”的疑问,河南省文物部门却并未正面回答。

事实上,就在宣布曹操墓第一天(2009年12月27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文物局文物考古司司长关强并没有以完全肯定语气的“曹操墓”来表述,而是以“西高穴墓”称之。

再看看河南曹操墓“被发现”的动机:曾担任过河南省文物局局长的常俭传近日透露,他在任时就主张河南的文化要打“三张牌”:世界文化遗产牌、历史名人牌、历代帝陵牌,在这样的主题先行下,曹操墓的发现就是河南“帝陵牌”的一个重头戏。而常俭传正是在担任安阳市文化顾问后,开始积极推动曹操墓的发现。

按照常俭传的最新说法,“魏武王”石碑是在2009年11月8日发现,而2009年12月13日有关方面组织专家进行研讨会,然而这一研讨会上专家的意见并不统一,比如中国社科院考古所副所长白云翔、中国社会科学院汉唐考古室主任朱岩石等均表示了谨慎的态度,朱岩石更是认为应称之为“汉魏大墓”合适。

对于早报特约记者要求采访盗墓贼以及盗墓贼姓甚名谁时,河南方面却设置重重阻力并一直回避……

这一切是为了什么?

或许一位参与鉴定的专家所言会有一些蛛丝马迹的答案:“(河南)正在向国家文物局打报告,确定怎样进一步保护,要定下详细的规划,之后才能拨款”——换言之,确定此墓属于曹操,自然就会有巨额的拨款。曹操墓的真假鉴定是一回事,但不应忽视的是,对于西高穴古墓是否曹操墓在中国社科院考古所这样的权威机构仍存在较大分歧时,安阳当地却已经动起了大旅游的脑筋,甚至计算出每年可以带来的滚滚红利。

考古是一项寂寞的事业,而不是考虑所谓的“拨款”或旅游收入,在这个浮躁的时代,学术人的学术品格是会被历史以某种方式凝固成一种姿态的。

“周老虎”当然也是一个例子,虽然他并非学术中人。

回顾曹操墓公布一周多来的是是非非,墓的真假其实并不重要,也终会有结论,而公众何以对权威话语产生反感和不信任或许是最值得思索的话题之一——我们现在依然期待着更多的原始材料与权威检测数据的完全公布。

记者手记

■ 为什么河南方面一直不让我们接触盗墓贼,而对于我们所问的盗墓贼姓甚名谁,为什么他们一直回避?

■ 被发现的曹操墓相隔30米左右处还有一个规模建制相差无几的大墓,被称为一号墓,而现在被认定为曹操墓的则是二号墓。两座墓几乎同时建造,问题是,如果二号墓主是曹操,那一号墓主是谁呢?在曹操下葬的时代里,谁有这样的资格与曹操并驾齐驱呢?为什么对这样的问题,河南方面却并不正面回答。

(责任编辑:明德)

视频
图片
合作单位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合作支持 | 网站地图 | 网站律师 | 隐私条款 | 感谢表彰 | 在线投稿
2006-2019 湖北一元一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鄂ICP备10021768号-6 鄂公网安备 42018502000595号
本网站由湖北谦顺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 公益热线:027--87528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