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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塾离合法办学有多远?

2010-06-21 14:06
来源:深圳商报 作者:秩名
合法“身份”一直是困扰梧桐山众私塾的一大问题。在各方对读经教育热烈质辩的同时,私塾创办者们却不免显得忧心忡忡,他们担心面临被彻底“叫停”的命运。
私塾离合法办学有多远?
合法“身份”一直是困扰梧桐山众私塾的一大问题。在各方对读经教育热烈质辩的同时,私塾创办者们却不免显得忧心忡忡,他们担心面临被彻底“叫停”的命运,因为他们从未取得过办学许可证。
 
一边是现行的教育政策法规,一边是蓬勃发展却无一取得合法办学主体资格的私塾,两者之间存在怎样不可逾越的距离?谁来为私塾的走向指点迷津?近日本报记者走访私塾、教育界人士,试图再解其中迷局。
 
办学者
 
尴尬的私塾在打“擦边球”
 
梧桐山私塾自五六年前从一家发展到如今的十余家,规模最大的鹿鸣学堂有学生上百人。孟丹梅是鹿鸣学堂的创办人,从2007年学堂迁入梧桐山后,差不多每年都会收到违法办学通知单,但她坚信私塾合法化是早晚的事。
 
算起来,天谦学堂是梧桐山开办时间最晚的一家私塾,创办人廖智楷告诉记者,之前儿子在鹿鸣学堂读经,后来就干脆接受亲朋好友的孩子自己办学,这些私塾都不存在招生的问题,都是家长找上门来。他们当然希望能取得合法身份,但目前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私塾教育还是个空白,他们无法取得合法资质。如果按民办学校去教育部门审批,他们的条件、教育课程的设置都不符合目前教学大纲的要求,是没法获办学许可的。
 
梧桐书院的蔡孟曹前一阵陪同“全球儿童读经教育”首创者王财贵教授考察各地读经教育,他们走访了北京、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等地的私塾,这些全日制的私塾都未能取得办学许可证,有的则打擦边球,挂靠在一些培训机构上,有的则仰仗于地方政府对国学传统教育的重视。
 
教育部门
 
私塾无法取得办学主体资格
 
一位教育部门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在现行法律法规与教育制度下,私塾确实无法取得办学主体资格。
 
一方面,《义务教育法》有明确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对适龄儿童的教育内容等也有明确规定: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和实际情况,确定教学制度、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
 
私塾的全日制读经课程不符合国家的教学要求。
 
另一方面,私塾没有申请到办学许可证,没有到相关机关登记,程序上不符合规定。
 
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深圳市民办教育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举办初中民办学校、小学民办学校、学前教育民办学校以及公民个人举办非技能培训民办学校的,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业内人士
 
私塾热的出现应该反思
 
卓雅小学是南山一家从2002年就开设“国学经典教育”课程的公办学校。校长陈斌近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他在前年就去梧桐山了解过私塾的办学模式,他认为这股私塾热值得教育部门反思,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而且家长都是自愿将孩子送过去,不存在强制的问题,这至少说明私塾满足、迎合了一部分孩子的教育需求,私塾并非为赚钱,虽然也收费,但那只是生存的需要。
 
对于私塾的模式,陈斌并不赞成,首先在场地上,私墅没有满足儿童全面发展所需的空间;第二,在课程设置上,限制了孩子全面综合素质的发展;第三是安全问题,其设施远未达到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第四是面向未来的问题,传承经典重在培养孩子对文化的认识及传承的责任,并非要培养现代的古人。
 
对于私塾能否取得合法身份问题,陈斌认为这取决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观念,在他看来这并不是一个难题,是扶持规范还是动辄定位违法,教育部门要有所作为。至于私塾课程设置是完全可以完善与改进的,这并不能成为其合法化的门槛。他坦言,教育主管部门应该给予引导,将其纳入规范教育体系,而不是简单地以违法为由加以扼杀。
(责任编辑:地理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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