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佩荣:我们该如何纪念孔子 “温故而知新”(2)
2010-02-01 14:17
儒家思想重视个体,其重点不是今日社会在民主与法治的基础上所保障的人权,而是肯定:每一个人在道德实践上都有不可逃避的责任,因而也有不可抹杀
儒家思想重视个体,其重点不是今日社会在民主与法治的基础上所保障的人权,而是肯定:每一个人在道德实践上都有不可逃避的责任,因而也有不可抹杀的尊贵价值。
在分析中国人的性格时,会发现“群体”的作用远大于“个体”。如果回溯于儒家的起源,向孔子请教的话,就会察觉原来孔子的观念是兼顾群体与个体,并且在两者之间保持一种动态平衡的。孔子的观念对于现代人生仍然深具启发性,其故在此。能由个体的真诚出发,“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理想才能真正普遍推广开来。
二、羞耻心与罪恶感
就人的现状而言,中西双方的文化都强调修养是不可或缺的。为何需要修养?因为人性并非生而完美。关于“完美”的判断,是不能脱离一个参考标准的。以主导西方文化的基督教为例,就在其教义中谈到人的“原罪”。他们相信上帝是完美的,并且上帝所造的人也应该是美好的,但是人的始祖未能恪守他们与上帝所订的盟约,亦即犯了罪,这才造成人性的缺陷。换言之,人在面对完美的上帝时,不免自觉其“罪恶感”,只有凭借虔诚信仰与真心忏悔才有可能获得救赎。
如果说“罪恶感”是个体在面对无限完美的上帝时所自觉的无能与卑屈,那么“羞耻心”则是个体在面对“群体”所要求的标准时所自觉的不足与惭愧。个人不能脱离人群社会生活,任何社会都有自己的一套言行禁忌与评价系统,当一个人觉察或者被人指称未达此一要求标准时,就会产生羞耻心。
问题在于:一个社会的言行标准是否正确无误?这个问题涉及政治、教育、舆论所形成的社会风气。譬如,“笑贫不笑娼”是偏差的风气,但同时也是一部分客观的事实。那么,谁又有权认定自己代表了真理呢?
在孔子看来,这里应该考虑的是双重挑战:一方面,每一个人都要有羞耻心,努力朝着社会标准去行动。这时所谓的标准体现于礼仪与法律。孔子显然认为礼仪才是正途。
另一方面,羞耻心还有向内自省的层次,这就涉及真诚觉悟自身言行了。若是自身言行不一,则是可耻的,如“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若是与人相处而表里不一,也是可耻的,如“匿怨而友其人”。读书人的首要条件是“行己有耻,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在此,“行己有耻”当然是出于高度的自我要求。
在比较中西文化时,以罪恶感来说,它源自个人面对上帝时的特殊心态,因此它的最大挑战是不信上帝。
再以羞耻心来说,它源自个人面对社会标准或个人良知的要求。如果只看社会标准,个人很可能变得世俗化、功利化、空洞化、而这也正是当前社会的一大危机。若是回溯孔子的原意,则不能忽略个人良知,而以符合天命所要求的无限完美为目标。个体的生命价值完全体现于他自觉对人群的责任上。
三、悦乐精神与忧患意识
孔子所创始的儒家,总是显示中庸之道。这种中庸,并非静态的不偏不倚,而是充满动态而均衡的力量。就个人的生命而言,真诚与否是个关键。只要真诚,就会由内心产生自我要求的力量,敦促自己主动去行善避恶。这种观点可以用“人性向善”一词来概括。
于是,站在“人性向善”的基础上,人生之道自然就是“择善固执”,明白这个道理并且努力实践,无异于逐渐完成自己的人性,由此孕生的心得正是“悦乐精神”。一个人只要走在这样的正途上,不论他的遭遇是穷达顺逆,都不影响他内心的喜悦与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