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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祭祀“娱乐化”,亵渎神圣的孝道

2010-03-30 10:25
来源:辽沈晚报 作者:郝洪军
清明节将至,在这个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里,虽然人们在祭祖扫墓、缅怀先人时已经越来越推崇文明祭祀,但一些不文明祭祀行为也不时发生。
清明祭祀“娱乐化”,亵渎神圣的孝道
  在一个娱乐的时代,拿明星开涮几乎成了家常便饭。比如,酒桌上可以拿周润发创作俩黄色笑话;结婚时可以让林青霞在投影仪上发来“新婚贺词”。如果那个痴女杨丽娟迷恋刘德华,迷得不能自己,她完全可以披上婚纱,和华仔PS一张结婚照……
 
  明星本是大众娱乐人物,他们适当地被娱乐实属正常。只是,娱乐一旦践踏道德底线就为人不齿了。日前,武汉某些公墓外的祭祀用品中,有专门叫卖“明星结婚照”的。只要花上50元,死者就可以在阴间和张曼玉、蔡依林、大小S等明星办证结婚。
 
  清明节将至,在这个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里,虽然人们在祭祖扫墓、缅怀先人时已经越来越推崇文明祭祀,但一些不文明祭祀行为也不时发生。烧纸钱、摆放花圈,或者给先人送几套“别墅”或买几辆“宝马”,这些举动尚可理解,但让逝者与明星“结婚”,丧事里办起“喜事”,恐怕没人能接受!
 
  实际上,类似祭祀品出现“结婚证”的现象看似个例,实际也折射着殡葬业管理混乱这一普遍性。尤其在祭祀品中,除了价格混乱,价值观念更不断趋于堕落。有的祭祀摊铺纸人栩栩如生,面部贴上美女照,注明“二奶”;有的扎出标有“局长”、“厅长”的纸人,让“高官”为死者陪葬。
 
生活需要娱乐、需要轻松,但在祭祀先祖这样庄重的事儿上,任何娱乐化倾向都是对传统文化的践踏。当然,这种行为也侮辱了明星,侵犯他们的权益,更在清明时节亵渎了神圣的孝道。
(责任编辑:地理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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