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一元一国学网 > 资讯 > 评论 >

故宫“财路”是否要一刀切?

2011-05-23 12:10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 小琥
1925年,故宫博物院正式设立。在此后的86年时间中,故宫博物院衍生出了枝系庞杂,但却结构清晰的完整商业体系。据媒体报道,2005年是故宫博物院设立80周年,这一年,一家名为益诚

  一条“建福宫变成全球富豪专属会所”的微博令故宫博物院深陷商业化漩涡,尽管故宫方面已出面澄清,但故宫该如何开发的争论仍甚嚣尘上。

  (据21世纪经济报道、中国经营报)

  自发生失窃案以来,有关故宫的争议一下子“刹不住车”了。要探讨故宫当下之困,不得不先剖析其“财路”。

  1925年,故宫博物院正式设立。在此后的86年时间中,故宫博物院衍生出了枝系庞杂,但却结构清晰的完整商业体系。据媒体报道,2005年是故宫博物院设立80周年,这一年,一家名为益诚投资的香港企业出资700万元,与故宫博物院下属企业故宫文化服务中心成立合资公司———北京故宫宫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据知情人士回忆,当时香港益诚提出了两个主要的经营方向,一是含有故宫字样、标志的各类专有名称和商标的使用权,二是在故宫内举办活动及其场地的经营权。知情人士称:“当时故宫方面认为商标和专有名称的合作较为保险,所以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只对商标和专有名称的使用进行了约定,而对于场地的经营,在具体工作中再行磋商。”

  2007年前后,故宫宫廷公司的业务开始向经营故宫内的场地以及活动延伸。有媒体了解到,被经营的故宫内场地主要包括漱芳斋、午门、建福宫和宁寿宫四处。而在4年之后成为漩涡中心的建福宫,只是诸多“内场经营”的冰山一角。于是,有业内人士表示,围绕北京故宫文化服务中心以及周边裙带关系公司所产生的经营性收入,才是除每年超过5亿元的门票收入之外,故宫商业版图的隐蔽核心所在。

  有文物专家指出,根据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均属于国家所有,其公益属性决定了一切相关的经营行为仅止于一种手段,服务于管理和维护的最终目的。将公共文化资源变相兜售给特权、富豪消费的行为,都已超越了国家对文保单位管理者的授权范围,更背离了管理者不得以其为营利目的的立法宗旨。专家称:“故宫必须约束有关单位的过度经营行为,还文化遗产应有的公共属性。”

  尽管站在了风口浪尖上,但一位博物馆馆长仍表示:“博物馆的公益性和商业化并不冲突,国际上成功的例子如卢浮宫、大英博物馆等都有很好的商业运作经验。” 这位馆长还表示,政府一直以来亦鼓励博物馆积极创收,但是目前中国还没有什么成功的经验。

  如此看来,故宫开发是否触犯“天条”仍有待定性。或许,问题的核心出在其经营活动的决策过程中缺乏一个规范化的决议机制。
 

(责任编辑:柑柠凤仪)

 

相关推荐
视频
图片
合作单位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合作伙伴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隐私保护 | 免责条款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 2002-2025 YIYUANYI.ORG,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06017733号 ICP/SP:鄂 B2-20100159
本网站由湖北谦顺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 公益热线:027--87528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