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如果能这样去做,评出来的作品就会具有相对的公信力。虽然获奖的作品,也仍然不一定人人都满意,但至少多数人能满意。
其实,对于文学艺术家来说,作品获奖不获奖,也不能太看重,因为获奖的作品,不一定就不朽,而未获奖的作品,也不一定会速朽。即使像诺贝尔文学奖,从历史上看,许多优秀的乃至伟大的作品,并没有获奖。而有不少获奖作品,却很快就被人忘却了。所以,只要自己确实精益求精,尽最大努力把作品写好了,对作品能够流传下去就应该有自信,不必因为没有获奖就沮丧,也大可不必因获奖就趾高气扬。要相信时间是无情的,真正的好作品终归是不会被历史所埋没的。
评奖的目的在于鼓励作家艺术家精益求精,争相拿出好作品来,以繁荣我们的文艺创作,以增进我们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所以主办方如果做不到公正、公平、公开和合理,那就不要滥评奖了。特别是那些没有经过认真评选和投票就马马虎虎地授奖的奖项,大可以停办。以评奖为名而私相授受的所谓“评奖”,更可以休矣!滥评奖、滥发奖的结果,只能使评奖威信丧尽,也达不到激励的目的。(张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