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呻吟语:品藻(二)(2)

2010-01-13 14:55
来源:一元一 作者:吕坤
文姜与弒桓公,武后灭唐子孙,更其国庙,此二妇者,皆国贼也,而祔葬于墓,祔祭于庙,礼法安在?此千古未反一大案也。或曰:“子无废母之义。”噫

文姜与弒桓公,武后灭唐子孙,更其国庙,此二妇者,皆国贼也,而祔葬于墓,祔祭于庙,礼法安在?此千古未反一大案也。或曰:“子无废母之义。”噫!是言也,闾阎市井儿女之识也,以礼言,三纲之重等于天地,天下共之。子之身,祖庙承继之身,非人子所得而有也。母之罪,宗庙君父之罪,非人子所得而庇也。文姜、武后,庄公、中宗安得而私之?以情言,弒吾身者与我同丘陵,易吾姓者与我同血食;祖父之心悦乎?怒乎?对子而言则母尊,对祖父而言,则吾母臣妾也。以血属而言,祖父我同姓,而母异姓也,子为母忘身可也,不敢仇,虽杀我可也不敢仇。宗庙也,父也,我得而专之乎?。专祖父之庙以济其私,不孝;重生我之恩,而忘祖父之仇,亦不孝;不体祖父之心,强所仇而与之共土同牢,亦不孝。二妇之罪当诛,吾为人子不忍行,亦不敢行也;有为国讨贼者,吾不当闻,亦不敢罪也。不诛不讨,为吾母者逋戮之元凶也。葬于他所,食于别宫,称后夫人而不系于夫,终身哀悼,以伤吾之不幸而已。庄公、中宗皆昏庸之主,吾无责矣。吾恨当时大臣陷君于大过而不顾也。或曰:“葬我小君文姜,夫子既许之矣,于何罪,焉?”曰:“此胡氏失仲尼之意也。仲尼盖伤鲁君臣之昧礼,而特着其事以示讥尔。曰我言不当我而我之也,曰小君言不成小君而小君之也。与历世夫人同书而不异其词,仲尼之心岂无别白至此哉?‘不然,姜氏会齐侯,每行必书其恶,恶之深如此而肯许其为我小君耶?”或曰:“子狃于母重而不敢不尊,授狃于君命而不敢不从,是亦权变之礼耳。”余曰:“否!否!宋桓夫人出耳,襄公立而不敢迎其母,圣人不罪。襄公之薄恩而美夫人之守礼,况二妇之罪弥漫宇宙万倍于出者,臣子忘祖父之重,而尊一罪大恶极之母,以伸其私,天理民彝灭矣。道之不明一至是哉!余安得而忘言?”

平生无一人称誉,其人可知矣。平生无一人诋毁,其人亦可知矣。大如天,圣如孔子,未尝尽可人意。是人也,无分君子小人皆感激之,是在天与圣人上,贤耶?不肖耶?我不可知矣。

寻行数墨是头巾见识,慎步矜趋是钗裙见识,大刀阔斧是丈夫见识,能方能圆、能大能小是圣人见识。

春秋人计可否,畏礼义,惜体面。战国人只是计利害,机械变诈,苟谋成计得,顾甚体面?说甚羞耻?

太和中发出,金石可穿,何况民物有不孚格者乎?

自古圣贤孜孜汲汲,惕励忧勤,只是以济世安民为己任,以检身约己为先图。自有知以至于盖棺,尚有未毕之性分,不了之心缘,不惟孔、孟,虽佛、老、墨翟、申、韩皆有一种毙而后已念头,是以生不为世间赘疣之物,死不为幽冥浮荡之鬼。

乃西晋王衍辈一出,以身为懒散之物,百不经心,放荡于礼法之外,一无所忌,以浮谈玄语为得圣之清,以灭理废教为得道之本,以浪游于山水之间为高人,以衔杯于糟曲之林为达士,人废职业,家尚虚无,不止亡晋,又开天下后世登临题咏之祸;长惰慢放肆之风,以至于今。追原乱本,益开衅于庄、列、而基恶于巢、由。有世道之责者,宜所戒矣。

微子抱祭器归周,为宗祀也。有宋之封,但使先王血食,则数十世之神灵有托,我可也,箕子可也,但属子她者一人亦可也,若曰事异姓以苟富贵而避之嫌则浅之乎?其为识也,惟是箕子可为夷齐,而洪范之陈、朝鲜之封,是亦不可以已乎?

曰:系累之臣,释囚访道,待以不臣之礼而使作宾,固圣人之所不忍负也。此亦达节之一事,不可为后世宗臣借口。

(责任编辑:文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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