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一元一国学网 > 国学智慧 > 道家智慧 >

《道德经》中的清净智慧

2010-04-14 11:13
来源:东方神韵网 作者:月如
无为是对君主的要求,自然则是在君主无为的前提之下百姓所获得的生存状态。君主无为,百姓才能自然。“道法自然”这句话,其实说的是道并不主宰万物,而是效法其自然。
《道德经》中的清净智慧
《道德经》整体的感觉是清冷。你会震撼于它的冷静。无为和自然可以互相定义,但他们的主语刚好相反。无为是对君主的要求,自然则是在君主无为的前提之下百姓所获得的生存状态。君主无为,百姓才能自然。“道法自然”这句话,其实说的是道并不主宰万物,而是效法其自然。
 
阅读道家的著作,会有和阅读儒家著作非常不同的感觉。如果拿温度来做一个比喻的话,读儒家书的感觉,套用一句歌词,就是“读你的感觉像春天”,有时候甚至像夏天,很温暖或者热烈。儒家确实也很喜欢“温”这个字,《论语》中就出现很多次,譬如“温文尔雅”、“温良恭俭让”、“色思温”等。这种气质上的温当然是其仁民爱物之心的体现。但读道家的书如《道德经》,整体的感觉却是清冷,有时候甚至怀疑自己掉进了冰窖。你会震撼于它的冷静,有些人看来可能是阴险和狡诈。譬如我们熟悉的三十六章:
 
“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取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柔弱胜刚强,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这个世界有不以人的意志而转移的法则,它不会因为你的心情或者别人的愿望而改变。老子发现的法则是物极必反,即“反者道之动”。因此,无中可以生有,处后反而可以居先,无私可以成就私。这个法则的运用,于自己是示弱,用来对付别人,则是助其逞强。强到极处,走下坡路甚至崩溃就是无法避免的。
 
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发现这个法则,即便偶然发现了也并不能够有效应用。这需要孤独和虚静的经验。十六章的话是这样说的:
 
“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致虚守静,即让自己的心灵达到虚静的状态,这乃是知常及了解客观法则的前提。不知道这是不是得自于老子曾经作为史官的工作经验,但一定是很符合老子的形象的。如果我们要给老子画一个像的话,那该是一个躲在角落的孤独的智者,而不是一个被鲜花簇拥着的仁者。《道德经》二十章说:
 
“众人熙熙,如享太牢,如春登台。我独泊兮其未兆。沌沌兮如婴儿之未孩。累累兮若无所归。众人皆有余,而我独若遗。我愚人之心也哉!俗人昭昭,我独昏昏。俗人察察,我独闷闷。众人皆有以,而我独顽且鄙。我独异于人,而贵食母。”
 
我们从中看到的是和世界的隔离,以及孤独和清醒。他不喜欢熙熙攘攘的热闹,在热闹中,人是容易迷失自己的。十二章说:“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也许我们都有类似的经验,当你置身于一个琳琅满目的市场,有时候你真的感到无所适从。当全部的生命一直都向外追逐的时候,情形比这好不了许多。所以需要隔离,隔离产生智慧。当老子选择放弃王官的身份,成为一个隐士的时候,他选择的正是这样一种隔离。这种隔离可以让你安静下来,如诸葛亮所说,产生致远的效果。以上所说都还只是个清冷的形象,我们更关注的该是清冷的思想。儒家的核心是仁爱,而道家对此一直抱着深刻的怀疑。《论语》《孟子》一直在呼唤着“仁义”的君子和推己及人的“德政”与“仁政”,但《道德经》却展开着另外一个思想空间。初看之下,“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是大逆不道的,更不要说什么“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或者“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等惊世骇俗的字眼了。值得我们思考的是:老子为什么要否定和拒绝看起来很美好和神圣的仁和义?爱和教化到底意味着什么?不妨重点分析一下三十八章,这也是《老子》下篇的开始: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无为而有以为。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扔之。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
 
德有上下,其间根本的区别在于无为还是为之(有为)。上德是无为的,下德则是有为的,虽然其中有着层次的区分,如仁、义和礼。在老子看来,为之总是有心的作为,因此也就成为祸乱的根源,成为下德。道理很简单,这个心原本只是私人的,却要变成公共的。在这个由私人的心向公共的心推行的过程中,做法可以有软硬之分,刚柔之别,如孟子强调的王道(儒家)是属于柔性的,霸道(法家)则是刚性的,但其实质并无不同,都是要大家接受某个人的主张。可以想象,对很多人来说,这种接受的过程就是放弃自我的过程。冲突是在所难免的,这正是老子说“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扔之”的理由。原本创作来安排秩序的礼倒很可能成为制造社会混乱的罪魁祸首,因为它的依据不是天理自然,而是人为的造作。
 
合作单位
  • 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
  • 文化部
  • 教育部
  • 中国文联
  • 中国社会科学
  • 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
  • 高等教育研究
  • 孔子学院
  • 孔教学院
  • 孔圣堂
  • 大同书院
  • 问津书院
  • 中国文明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合作伙伴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隐私保护 | 免责条款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 2002-2025 YIYUANYI.ORG,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06017733号 ICP/SP:鄂 B2-20100159
本网站由湖北谦顺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 公益热线:027--87528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