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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中的清净智慧(2)

2010-04-14 11:13
来源:东方神韵网 作者:月如
与此相比,仁义也好不了许多。在儒家那里,仁义是作为秩序的礼的基础。仁的最基本规定是爱人,其内在基础是一个恻隐之心。义的最基本规定是正直,
与此相比,仁义也好不了许多。在儒家那里,仁义是作为秩序的礼的基础。仁的最基本规定是爱人,其内在基础是一个恻隐之心。义的最基本规定是正直,其内在基础是羞恶之心。在一般人看来,这是想当然的美德。但老子有另一番思索。无论仁义看起来有多么美好,总是有心的。有心的行为就难免独断的色彩,于对象而言会有强加的味道。譬如《论语》上面说的忠恕之道,忠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恕是“己所不欲,毋施于人”。这里面都包含着一个推己及人的意思,其背后的假设是人类的普遍性。人是作为类而存在的,既然如此,他们应该是共同的,有共同的心,共同的爱和恨。对儒家来说,这是一个被作为前提接受下来的东西。对生活来说,这只是一个假设。更多的时候,我们看到的是人和人之间的不同,你想要的我不想要,你不想要的我却想要。这就是人类个体之间的差异。如果要追求一个普遍的东西,一个要大家都接受的秩序,对一部分人来说也许是适当的,但对另一部分人而言,却是痛苦的。
 
所以,爱并不意味着一切都是美好的。爱的结果也许是伤害甚至谋杀。在爱中,强加于人的行为被正当化了,改变对象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而且这种改变被定义为提升或者向善。譬如儒家一直强调的礼乐教化,其实就是按照一个固定的模式来改变和安排生命。这个模式当然被认为是善的,即对人而言是好的东西。但这也许只是一相情愿。“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对君父也许是好的,臣子只是无奈而痛苦的接受。更不要说,那些所谓善的东西在实施的过程中一定会被打的折扣。所以我们对爱对善等不该过于自信和盲目,重要的不在于善良意愿或者甜言蜜语,而在于它所产生的实际效果。大跃进、超英赶美、文化革命的意愿都是善良的,但其结果却恰恰相反。“信言不美,美言不信”,不仅仅是一个普通的生活格言,更是深刻的政治和人生智慧。
 
这些思考无疑是清冷的。正是在诸如此类的思考之下,《道德经》才坚决地拒绝了仁义。但我们还要了解的,这种拒绝并不是说你可以不仁不义,为所欲为。天地不仁不是说天地每天干坏事,绝仁弃义也不是给作恶打开方便之门。好的事不能做,坏的事更不能做。这是对一切“为”的拒绝,不管是为善还是为恶。一说“为”字就是恶的,根本不必谈“为”的是什么。从这种拒绝,老子走向了无为之路。在《道德经》中,这是一个大字眼,也是容易引起误解的字眼,有些人经常把它和无所作为甚至无所事事混为一谈。也许表面上它们确实有某些类似之处,后来很多无为学说的信奉者如魏晋时期的某些名士们也许加剧了这种印象。但无为是基于冷静思考之上的自觉选择,其目的是为了实现“无不为”的结果,而后者只是浑浑噩噩毫无成就的光阴虚度,显然不能混为一谈。根据老子,我们该如何描述无为呢?
 
它首先是一种节制的态度,尤其是对权力的节制。有权力的人总是有一种使用权力征服他人的冲动,以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任意地支使着在下的人们。这显然不是无为,无为的体现是“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创造而不拥有,成功而不骄傲,领导而不主宰。这种态度被认为是“玄德”。无为的圣人是“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的,自见和自贵很类似于我们现在所说的自恋型人格,这种人的心中只有自己,他人是缺席的。这显然不同于自知和自爱,在后者中,自己和他人同时呈现出来。
 
因此我们可以很方便地引出无为的另一半——自然。它们是相伴而生的观念。无为和自然可以互相定义,但他们的主语刚好相反。无为是对君主的要求,自然则是在君主无为的前提之下百姓所获得的生存状态。君主无为,百姓才能自然。请看《道德经》的五十七章:
 
“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这正是一个极好的说明无为和自然关系的例子,也有助于理解自然的意义。无为的是圣人,自然的是民。如学者们早就强调的,自然的意思和我们现在所谓自然界无关,它指的是一种排除了外力干扰之后的自然而然的状态。因此所谓的自化、自正、自富、自朴都是自然的体现。理想的统治者不是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他人,而是充分地考虑并尊重百姓的想法。如四十九章所说:“圣人常无心,以百姓之心为心。”无为的圣人是不该先设一个私心,然后又设法把这个私心变成公心的,百姓的心就是他的心。进一步来看,百姓也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心,因此,以百姓心为心并不是真的用百姓心来替代自己的私人之心,而是彻底的无心。老子有时候也称之为“虚”、“无欲”等。只有如此,百姓的自然自主才会成为可能。
 
这就是所谓的“道法自然”。对这句著名的话,今人有很多误解。其实它的本义很明确,说的就是道并不主宰万物,而是效法其自然。王弼的解释是“在方则法方,在圆则法圆”。它的中间省略了“自然”的主语——万物,因此孤立地看意义也许有些含糊,但如果联系《老子》其他章节的话,就很清楚。譬如五十一章说:“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这很显然是在道和万物关系语境下的讨论,道虽然生养了万物,但对于万物却不发号施令而是顺其自然的。六十四章中,更明确地提到“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依照老子的设想,在上的统治者收敛他的权力欲,在下的百姓可以尽可能发挥其自主性,如此的话,统治者的无为就可以换来百姓的自为,“无为而无不为”的局面也就形成了。
(责任编辑:三清仙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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