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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道家的生态思想(3)

2010-06-28 10:45
来源:东岳论丛 作者:王前 刘国强
道家生态伦理观坚持万物平等善待万物慈心于物的原则,这充分显现了道家文化的人文关怀。在道家看来,自然界的一切都是由道的生命本体化生而来,而
道家生态伦理观坚持万物平等善待万物慈心于物的原则,这充分显现了道家文化的人文关怀。在道家看来,自然界的一切都是由“道”的生命本体化生而来,而且都含有“道”的生命本体,都是一种生命;各种生命虽然形式并不相同,但对生命本体而言,是一致的;各种形式的生命都是“道”的生命本体的体现。生物都有其存在的价值和合理性,虽然因禀赋“道性”的程度不同而有着迥异的形态和反差的气质,但人与物在终极存在原因上是相通和平等的。“以道观之,物无贵贱;以物观之,自贵而相贱;以俗观之,贵贱不在己。”(《庄子•秋水》)庄子认为万物本无贵贱、等级之差别;出现差别是由于认识主体之知识背景的不同必然会导致感观认识上的差异。天下的万事万物在“道德”面前的地位和作用是均等的,不同类型的道德地位和作用是均等的,生态道德和人际道德具有同等的价值。道家反对那种从功利主义角度出发片面地强调有用、无用,人为地将存在物划分出高低贵贱的做法。“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老子》第五章)天地之道,对万物没有任何偏私,天地万物基本上是平等的。“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人居其一焉。”(《老子》第25章)这是道家的万物平等论,也是道家尊重生命、天地和谐的环境伦理观念。不仅人与人之间的生命是平等的,而且人与动植物的生命以及天地的生命,也都是平等的。“道”是天地万物与人的总根源,天地万物与人同根于“道”,以表明天地万物与人的同源性。道教戒律对道教信众所作的“护生戒杀”的要求,这些要求直接指向对生态自然的保护;道教重生思想中包含了对天地万物的热爱及慈悲仁爱的真情,包含了珍视生灵、热爱自然、与天地万物为善的精神,具有热爱自然、保护环境的作用。
 
道家生态伦理思想是对人类中心主义伦理观的一种超越。人类中心论是以人的利益为出发点,以人的价值为衡量标准,不顾自然环境的承载能力、动植物恢复的能力和自然界自净的能力等,为了满足人类自己的物质占有欲,制造生态危机的人类中心思想。道家生态伦理思想以人为重,但人类不应以自我为中心肆无忌惮地为所欲为;道家强调人的至尊性,并不意味着把人视为自然的征服者。道教认为人类和生物圈中其他物种同样,必须服从客观的自然法则,必须和生物圈保持密切的血肉联系。道家生态伦理思想着眼于人类整体的需要、价值和长远利益的统一。道家倡导贵人重生、返朴归真的生活是更注重人际和睦、社区归宿、精神追求、道德水平和人体潜能开发的,它以人的发展为中心,优化人的心灵生态,具有防止人类异化的价值。人类的生存环境问题归根结底是人类自身的问题,是人类生活方式的问题。“道家思想能指导我们调适现代化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使之保持协调与和谐” 。道家贵人重生、天人合一的思想和返朴归真的生活方式为失真的现代人提供了一种可贵的选择。
 
道家生态伦理思想中处处闪现着人本主义的光彩,与西方“非人类中心主义”的生态伦理观有着本质的区别。道家生态伦理思想在生态环境保护和人生目的和意义的选择方面给现代人提供启迪。当然,道家、道教生态伦理思想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与不足。道家、道教生态伦理思想是科学未充分发展前思辩的产物,含有不求改造环境等消极因素。这些局限性和不足需要在当代生态哲学的视野中得以弥补和克服。
(责任编辑:三清仙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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