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此浩瀚的宇宙间,即有无穷无尽、千差万别、形形色色多不可计之事物,无论是时空或者教义、宗派等等,皆可把它归纳为心法及色法两大类——精神与物质,也是主观与客观、思维与存在等之道理。但此两大类彼此之间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如有的唯物主义哲学家和科学家们认为宇宙中是先有物质的,即物质决定一切,认为物质是第一性,而人们的精神意识是第二性。然有的宗教学者和许多唯心主义哲学家们认为宇宙中是先有精神意识,即精神意识决定一切,认为精神是第一性,物质属精神的产物,物质成为第二性。在此两种不同的说法,自古到今是争论不息的,结果谁也说服不了谁。但究竟是精神决定物质,或是物质决定精神呢?若以佛教之理去认识,应是心物互融、相成一体的。因为精神本是离不开物质,而物质也不离开精神;精神依物质所现,物质依精神所成,两者是相依相融的。
为什么会相依相融呢?因为心——精神是无形无状、无大无小、也无长短方圆。但佛教把眼、耳、鼻、舌、身、意等八识,只有阿赖那识,才可名为“心”;而它现显即是知觉与精神。所谓色者,以佛教分析即包括表色及无表色,即从看得见的来讲:有青、红、赤、白、黄、绿、紫等各种颜色,以及大小方圆长短等物质之形状皆名为“表色”,而像微观的东西,以肉眼是无法看见的名为“无表色”。既然说心色即是精神与物质,那么彼此又是如何相融呢?
这若是以佛教的中道第一义谛来讲,是完全相融的。因为物质和精神,及佛教中所说的“有情世界及器世界”,器世界——物质,有情世界——精神,也名正报及依报。然器世界是由有情世界显现的,那么若有“有情世界”就有“器世界”,器世界总是离不开有情世界的。精神虽然是无形无状、摸不到、看到着,但是精神可以贯透一切物质成为物质的内在因素,而精神是属空寂灵知之性。虽是空寂,但它又是灵妙无穷,实实在在地存在着,所以古德云:“言其有不见其形,言其无信之以灵。”这就是心(精神)的妙用所在啊!
对精神贯透一切物质之说,则难免有人会这样问的:“你说人们的精神是贯透一切物质,那么我从来没有看过的东西,也没有想过的东西,是否也有精神贯透呢?”这就要从众生无始以来的“共业”和“别业”来讲:虽然你从来没有看到、没有想到的东西,你的精神(电子波)是没有贯透的;但是他人是见到、想到的,这就是他人的精神(电子波)在贯透、在起作用的。例如制造一件产品,首先是工人的大脑神经——精神在思维构造一副图案,然后按图案施工进行,结果成为物质产品。像此产品的成功,就有精神的成份在内的。譬如诗人写一首诗词、或者写一篇有思想性的文章,以及书法家们所创作的佳品,后人虽然无有亲眼看到原作家的精神面貌,但在诗词、文章及书法作品中可以体会到原作家的精神面貌、意志气魄的。例如吴道子、唐伯虎、苏东坡等的书画作品有“活龙活现,唯妙唯俏”之美称,为什么至今还流传着?而王羲之、顾恺之等人的“书法”,即有“入木三分”之称,又是从那里来呢?再如人们看到一本精彩的文艺作品,而会情不自禁地自然而然地显出悲、欢、离、合、喜、怒、哀、乐的心情来,所以历史上有“真刀杀死假秦桧”之说。像此等之实举,这就体现了人们的精神是贯透一切物质的。只要人们的精神集中在那一个物质,或者那一个创作上,就会在那一个物质,那一个作品上体现出来,所以佛教中说:“心生则种种法生,心灭则种种法灭”。这说明心法——精神与色法——物质是连在一起的。虽然我们自己无有生心,但他人是有生心动念的,所以一切物质皆有精神在贯透着。正如《心经》云:“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这“色”表示物质,而“空”表示精神的理性。此两者是相依相成、不曾分离、而是浑然一体的。
这样,还有人会问,是否各大恒星、地球、太阳、月球等都有精神存在?都是精神所成的吗?这就要追求众生的无始共业和精神意识不断地动念说起:像在宇宙万物未成之际,而整个宇宙中是空空洞洞,什么恒星、世界也没有,所有的物质皆变成微尘、原子、电子、分子、粒子等微细的成份,用肉眼是无法观察的;然精神意识是此等微细成份中最精华的细胞。此细胞是有自己的能动性,而那此微细成份也是在细胞能动性的条件下起作用的。如此,能动性的细胞经过长期的运动,久而久之就产生了宇宙的万物。
由此可知,人们的精神意识作用是非常大的,它在一定的条件下,能产生一切的。同时它还不断地动念不断地运动,而世界万物还是不断在变化的。再从以后继续发展,人们的精神意识还是时刻在动念,而物质还是时刻在运动。这样,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还会不断地改变,所以说心法——精神与色法——物质关系是非常密切的。两者若从表面观察是毫不相间,若是深入仔细分析是没有丝毫分离。心是不离色,色是不离心;心即是色,色即是心。物质是精神的表相,精神是物质的内在因素。两者是相依相存,互融互现,不可割离,也不是单独生存的。
总之,心虽是无形无状、无大无小,而能贯透一切万有,含容一切万有的,但物质是千变万化,千姿百态,而皆离不开心。也就是说:人们的大脑包括万有,而万有皆在人们的大脑中,所以佛教中常说:“心包太虚,量周沙界。”不是没有道理的。像庄子也认识了这个道理,他说:“我心即宇宙,宇宙即我心。”这也说明心法与色法不可分离的道理。此等所述,这不像唯物主义及唯心主义们的论断,把心与物割开来,认为心是心,物是物。但我们应当要认识心物本是一体,不可分离,不是单独存在的道理,才能圆融地认识事物、才能无碍地利用事物,而使心法及色法运用自如,圆融无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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