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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墨子》:义字当头,侠之大者

2009-05-05 14:51
来源:一元一国学网 作者:西门杏庵
墨子说,义就是正义、正当,义就是有利——当然是有利于全人类的事情,有利于天下的事情。“义”可以说是墨子哲学的最高理想。

墨子说,义就是正义、正当,义就是有利——当然是有利于全人类的事情,有利于天下的事情,而不是仅仅有利于自己代表的某个阶层、利益集团,更不是仅仅有利于自己或者家人、亲朋好友等。“义”可以说是墨子哲学的最高理想。

侠义溯源

鲁班对墨子说:“我没见你之前,想得到宋国。自从见你之后,给我宋国,假如是不义的,我也不会接受。”墨子说:“你这样讲,是我把宋国送给你了,你努力维护义,我将送给你天下。”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鲁墨论义”的故事。

墨子故里

墨子的伟大,不仅在于他的文采、他的学说、他的发明,还在于他的人格。为了“行义”,他用老牛拉着一辆破车,穿着粗布衣,走南闯北,到宋、楚、卫、齐等多个国家当“传道士”,传什么“道”呢,传“义”的道。周游列国,为“行义”。

子墨子曰:“万事莫贵于义。今谓人曰:予子冠履,而断子之手足,子为之乎?必不为,何故?则冠履不若手足之贵也。又曰:予子天下而杀子之身,子为之乎?必不为,何故?则天下不若身之贵也。争一言以相杀,是贵义于其身也。故曰:万事莫贵于义也。”

——《墨子·贵义》

墨子上面这些话,用我们今天的语言说,就是:我将帽子和鞋子给你,你将你的手和脚给我,你会同意吗?即使你再爱那帽子和鞋子,也不会同意这种交换的,对吗?再举个例子,谁不想要天下?可是如果有人说,我将天下给你,你将你的性命给我,你同意吗?恐怕没人会答应。无论你多么想拥有天下,也不愿意用性命去交换啊。但是,却有人为一个字而心甘情愿地舍弃生命,这个人就是墨子,这个字就是“义”。可想而知,墨子对“义”重视到什么程度了。

“侠”“义”这两个字,我们应该不会陌生吧?

金庸的小说你一定看过吧,没看过小说也看过电影或者电视剧。很多武侠小说的读者都是文化水平很高的人,他们读金庸的小说,不一定对武打太感兴趣,他们主要是注重里边侠的部分,而金庸的小说就写了侠在各种情况下的演变。

武功高强不一定是大侠,就像王朔曾经讽刺的那样,很多武侠小说一打开,不知道这些人物为什么见面就打?非要往死里打不可?武侠小说没有了侠,老是打架确实没意思。金庸引用孟子的话,说他所塑造的侠客应该是“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

独孤求败,单单从名字就可以看出,这位大侠是何等地年轻气盛。杨过、令狐冲、张无忌是另一类侠。用孔庆东的话来说,这些人有社会责任感,也为人民服务,但同时,他们很清楚地考虑到自己的个人自由问题,也就是把个人和国家及社会结合起来考虑。郭靖、杨过、令狐冲和萧峰,这些人确实是大侠。孔庆东曾经说,萧峰最后以自己气壮山河的一死,奏响了民族和平的最强音。

真正的侠,他身上一定有侠肝义胆,仁爱牺牲这些品质。在金庸的笔下,岳不群是个伪君子,即使武功练到天下第一,也不是侠,因为他身上没有“义”。

韦小宝净用下三滥的手段,打不过别人就扔个石灰包,在桌子底下砍人家的脚,这还有任何侠义可言吗?分明是个流氓、无赖嘛。金庸小说到了《鹿鼎记》这里,侠义精神不张,社会上像韦小宝这样的人飞黄腾达,就预示着这个社会不会再有好的发展了,因为社会的正义感缺失了,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出现不和谐了。

中国古代一直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传统,一直有侠义精神,金庸小说《雪山飞狐》、《飞狐外传》中,有个大侠叫胡斐。胡斐一直要找一个叫凤天南的人报仇。其实他和凤天南无仇无恨,他只不过是偶然听说穷人钟阿四一家,被恶霸凤天南给害死了,他完全是一个局外人,一个旁观者,但是他就要打抱不平,为这个穷人报仇伸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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