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 ,人所带兵也,从刀佥声,乃中国古兵之一,又称铗。是由匕首进化而来。多为平直、细长、尖锋,两边开刃之兵器。因其可刺、剪、劈、砍、撩、挑、错、摸、抛、冲、拦、 崩、挂、扥、绞、束、云等,功能万千,外型却又纤细、斯文,因此,又有“百刃之君”之雅称。
在汉朝之前,剑是主宰战场之短兵。因骑兵兴起,重刀弃剑,因骑兵手持长剑驰骋疆场,由于交战马匹移动速度快,剑在直刺之余当需做大弧度的砍劈动作,造成长剑损毁。亦因为在制作上,剑有双刃,制作工程较单刃兵器更为需时,且剑刃单薄,砍劈易折。
正如明《茅元仪武备志》所言:“古之言兵者,必言剑,今不用于阵。”加以火器发明,战争方式、观念均大幅改变,于是剑具渐沦为民间习武或官宦冠服之装饰,甚至变为道家驱妖除魔之法器,而失其战场上原有之功能。
而早在《周礼》一书中,即有以身高、地位区分佩剑规格的记载;自汉以来,贵族、百官皆有佩剑之美风;天子以剑为功勳、权位之封赏信物;武将以剑为征伐、建功之魂魄与精神;文人以剑为咏颂情志之强力素材;一般士人、百姓以剑为风雅的防身饰物;宗教家则以剑为行法、驱邪、镇方的重要法器;因此剑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不仅仅在锋利剑身的实用面上,其所有考究而精巧的艺术配件,与形制区分之哲学意涵,更为历代拥剑者所津津细品与贴心珍爱。
历代宝剑、名剑颇多,剑名更是雅致高贵;多散记于各类文集类书之中,而收集较为完整者,乃南北朝梁陶弘景著《古今刀剑录》、北宋为方便皇帝参阅之《太平御览》,以及清康熙年间翰林院历三年收编完成之《御制分类字锦》。
现今武术用剑具之长度,以直臂垂肘反手持剑时,剑尖不低于耳上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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