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和团运动,清末群众性的反帝爱国运动。它是中日甲午战争后中国人民反瓜分、反侵略斗争的发展,又是长期以来遍及全国各地的反教会斗争的总爆发。西方国家直至今天仍然以“拳民暴乱”称呼整个义和团及八国联军事件。
义和团的兴起
义和团原称义和拳,是长期流行于山东、直隶(约今河北)等地的许多民间秘密结社中的一种。虽然这个秘密结社重在“拳”而不在“教”,但清政府历来把它当作“拳教”加以查禁,使它难以发展。甲午战争后,德国占领胶州湾,强划山东全省为其势力范围;外国教会亦在山东扩展势力,纵容、包庇不法“教民”(即中国教徒),遇有民教涉讼事件,它们往往出面干预,胁迫地方官袒教抑民,作出不公正的判决。群众对教会积恨成仇,各地反教斗争接踵而起。义和拳遂成为反对外国侵略势力的重要组织形式。

义和团运动形势图
1898年10月(光绪二十四年九月),山东冠县义和拳以阎书勤为首,联合直隶威县赵三多等,聚众烧毁红桃园教堂,占领犁园屯,震动了鲁、直两省的毗连地区,成为义和拳反帝斗争兴起的讯号。次年10月,朱红灯、本明和尚为首的义和拳在平原县杠子李庄、森罗殿等处,与地方营队战斗,促进山东许多州县反侵略斗争的迅速发展。12月,直隶南部枣强县以王庆一为首的义和拳开展反教会斗争;冀州开元寺武修和尚亦率众焚毁景州苏古庄等处教堂。山东、直隶两省毗连地区的反教斗争连成一片。
山东义和拳开展反教会斗争后,当地传教士要求清政府严加镇压。山东巡抚张汝梅则建议清政府改义和拳为团练,以便控制,并将义和拳改名为义和团;毓贤继任山东巡抚后,企图瓦解分化义和拳,采取“分别良莠”的办法,对参加义和拳的一般群众称为良民,默许他们设厂练拳,对武装反抗的人则诬蔑为“匪徒”,捉拿惩办。张汝梅、毓贤的计划虽未达到预期目的,却有利于义和拳的发展。山东各地大刀会、红拳会以及其他秘密结社的成员和一般群众纷纷参加义和团,使其成为具有广泛群众性的“灭洋”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