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巧,联邦最高法院的首席大法官递交了辞呈,亚当斯总统迫不及待地任命了尚在任上的马歇尔。下野之前倒数第三天,亚当斯总统促使联邦党人控制的国会,通过了一部法律,根据这部法律,总统可以任命四十二名下一届总统无法替换的治安法官。
3月3日午夜之前,亚当斯总统和马歇尔在匆忙之中,完成了参议院同意、总统签署、国务卿盖章生效的全部程序,任命了四十二名治安法官。因为太匆忙了,包括马伯里在内的十七个倒霉蛋的任命状没有及时发送出去。
第二天一早,新总统杰弗逊上任了,他命令自己的搭档——新国务卿麦迪逊将十七个倒霉蛋的任命状像蛛丝一样轻轻抹去。
马伯里恼了,他以麦迪逊违反《司法法》为名起诉到联邦最高法院,强迫麦迪逊交出任命状。人们以为马伯里胜券在握,毕竟,新的联邦最高法院的首席大法官马歇尔是他们联邦党人,和他是一个阵营的战友。
然而,这个在联邦党人丢掉政权后高贵地“潜伏”下来的马歇尔,没有利用老总统给他的司法权,和自己的“战友”马伯里一起痛击共和党人,他用我们叹为观止的法律技巧和无与伦比的政治智慧,驳回了马伯里的诉讼请求,他说,马伯里所依据的《司法法》违反了宪法,是无效的。
这就是美国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刀光剑影的政治斗争没有了,伟大的违宪审查制度诞生了。世人看到的,不是一场狭隘的党同伐异的闹剧,而是一座宪法至上的“丰碑”,“碑文”上写着:法院是宪法的守护神。
我们再看看宋教仁案,残酷的政治斗争,非但没有像宋教仁所期待的那样迎来宪法的至尊地位,反而迎来了孙中山的“二次革命”,原本可以纳入法治轨道、按照宪政原则予以解决的政治斗争,最终变成了血流成河的枪炮战争。大炮一响,袁世凯立即宣布国民党非法,解散国会。时日不久,宋教仁孜孜以求的内阁制流产了,他短暂的政治生命中最为珍视的宪法,也像昙花,还没怒放,就谢了。
我想,如果宋教仁地下有知,一定死不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