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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趣读:男女有别的"见鬼" (3)

2011-07-15 14:50
来源:半岛日报 作者:韩田鹿
主人为什么不答应胡生的请求呢?是胡生的相貌不好吗?肯定不是。胡生的妹妹温丽异常,考虑到他们拥有共同的遗传基因,胡生的相貌也肯定不差。或者
 

主人为什么不答应胡生的请求呢?是胡生的相貌不好吗?肯定不是。胡生的妹妹“温丽异常”,考虑到他们拥有共同的遗传基因,胡生的相貌也肯定不差。或者笔者这一番解释本来就纯属多余,狐狸是会变的,变得貌比潘安,又有何难哉?是胡生没有才华,谈吐粗鄙吗?不是。书中一再强调,胡生谈吐风雅,是一个难得的好先生。是胡生的家境贫穷,主人觉得与自己的家世不相匹配吗?也不是,因为书中一再强调,胡家也是巨族,而且也非常富有。“我们听一听主人自己的理由吧。主人在与胡生和解的宴会上这样解释说:‘先生达人,当相见谅,以我情好,宁不乐附婚姻?但先生车马宫室,多不与人同,弱女相从,即先生当知其不可。且谚云瓜果之生摘者,不适于口,先生胡取焉! ’”据《聊斋志异》说,胡生听了主人的话,深以为然。但这话骗得了狐狸,却骗不过明眼的现代读者。

 

说到生活环境的问题,《聊斋志异》中生活在狐狸家的书生比比皆是,如《娇娜》中的孔生,也没有听说他觉得有什么不舒服。要说是主人忧虑跨类婚姻可能给自己的亲人带来损害,似乎也没有什么道理,因为主人随后就说:“我有一个十五岁的儿子,如果你不嫌弃的话,可以给你们家当女婿。 ”女儿不能嫁一个狐狸做丈夫,儿子却可以娶一个狐狸做妻子。这种看起来有点滑稽的笔墨,最明白不过地说明了聊斋先生在对待跨种婚姻(仿照“跨国婚姻”一词而来)问题上所持有的双重标准。

 
原因分析
 
原因【一】 蒲松龄始终以男权为重
 
《聊斋志异》再突出不过地说明,男女情爱的规则,不但在现实中如此,即使在想象的世界中,也依然产生着重要的影响。与此相应的,凡是对人间女子发生“性趣”的雄性异类,形象都非常不堪。他们的行迹,特别是其性活动,都被作者做了恐怖化的处理。他们是与人情格格不入的异物,没有任何人性可言。
 

韩田鹿老师认为,福柯《性史》上的一段话有助于对此现象的理解:“任何男人,不管他是什么人,结婚与否,必须尊重一个已婚妇女(或在父母保护下的女孩)。这是因为,她置身于他人的权威之下,他对她们的冒犯更大程度上是与具有驾驭妇女权利的男人作对。 ”正因为如此,如果一个雅典人为淫欲所驱使犯了强奸罪,他所受到的惩罚将不会像他花言巧语去诱奸一个妇女所受到的惩罚那样严厉。吕西亚斯在《论伊拉托西尼斯的谋杀》中阐述了其中的理由:诱奸者“腐化了受害者的灵魂,使别人的妻子对他们的亲近胜过对自己的丈夫,从而把别人的家整个捏在自己的手心,并造成孩子究竟为谁所生的疑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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