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朝时期盛行木屐,上至天子,下至文人、士庶都可穿着。与此同时,草鞋是一般士人或百姓所着之鞋,由南方多产的蒲草类植物编结而成。唐代靴制袭唐代的六合靴,后改为长靿靴为短靿靴,并加以毡。妇女鞋子的形状,前为凤头式。其他的鞋,有高头、平头、翘圆头等式样,有的绣出虎头纹样或鞋身饰有锦文。
宋代的鞋式初期沿袭前代制度,在朝会时穿靴,后改成履。用黑革做成靴筒,内衬以毡,各官职穿着不同的颜色依服色而定。一般人士所穿的鞋有草鞋、布鞋等,按所用的材料取名。南方人多着木屐。如宋诗人“山静闻响屐”,形容着木屐在山中行走的情形。
女子的鞋常用红色为鞋面,鞋头为尖形上翘,有的做成凤头,鞋边上加以刺绣。劳动妇女亦有穿平头、圆头鞋或蒲草编的鞋。
明代的服制中,对鞋式的规定很严格,无论官职大小,都必须遵守服制。在何种场合得穿着何种鞋式,如儒士生员等准许穿靴;校尉力士在上值时准许穿靴,外出时不许穿;其他人如庶民、商贾等都不许穿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