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封建社会里皇宫中专用宦官侍奉皇帝及其家族的制度。它是中国封建专制制度的特有产物。历史上多次发生宦官专权、干预朝政,对中国封建社会政治有重要影响。
宦官指经过阉割,失去正常性能力后进入皇宫侍奉皇帝及其家族的男性官员,此后亦用以泛指宦者。宦官来源不一,有自宫,因罪被宫,进贡,拐卖、挑选后被强行阉割而成等。史书上对宦官称谓很多,如以曾经阉割称为阉宦、刑臣,以任职宫中称为内侍、中官,以官职称为军容、太监,以服饰称为貂,尊之为公公,贬之为宦孽等。
宦官制度始于周代,《周礼》中对带有各种职衔的宦官的人数、职掌已有明确记载。这时宦官人数不多,是家臣的一部分,主要担负看守宫门、传达命令、侍奉起居等杂役,地位低贱。但由于宦官侍君侧,容易得到君王的宠信,能对君王施加某些影响,甚至参与政治。春秋战国时,齐竖刁、宋伊戾等个别宦官开始挤入统治者的行列,参与政治活动。秦汉时,随着君主专制制度的加强,宦官制度也在强化,对宦官的任使已越出宫内范围,正式进入政治领域。秦朝宦官赵高任中丞相,势力足以总揽朝政,策动废立。汉朝宦官担任的中书谒者令、中常侍均拥有丞相之实权。但从制度上来说,宦官仍属少府,要受到大臣的监督。东汉以后,内官职属全部由宦官担任,宦官可以和廷臣同样享有俸禄、食邑、食租。从此宦官正式有了自己的权力体系,成为一种特殊的、干预国家政治的势力。“宦官”一词亦正式见于《后汉书》。和帝以后,幼帝频更,母后临朝,导致外戚、宦官轮流执政。在权力斗争中,宦官集团得胜,出现五人同日封侯,十常侍势力遍于各州郡,禁军亦为其把持的局面。
魏晋以后,接受前代的教训,历代对宦官干政均有严格限制,但都由于没有触动宦官制度而终成空文。唐朝自玄宗以后,宦官可裁决一般政事,监军、统兵出征。安史之乱后,宦官担任的枢密使可代替皇帝裁决政务,宦官还出任兵部尚书、观军容使,统领神策军,充当节度使等,宦官典军成为定制。其势力的强大,以致唐朝后期从肃宗到昭宗十三帝,无一不是宦官所立。真所谓“万机之与夺任情,九重之废立由己”。皇帝与官僚联合反宦官的斗争,“二王八司马事件”、“甘露之变”均以朝官惨败而告终。
宋朝童贯掌兵权20年,有“媪相”之称。元朝的侍卫制度虽不利于宦官窃权,但仍有宦官插手废立。
明朝皇权空前膨胀,宦官制度发展到顶点,其机构的庞杂,人员的冗滥,为史上仅见。司礼监掌印太监“权如元辅”;秉笔太监可代皇帝批,实权凌驾于内阁首辅之上。明朝后期,阁臣被任命后要先去拜见司礼大。掌管东厂的司礼监太监“权如总宪”,东厂作为“朝廷心腹”,可以侦察王府以下臣民。明朝灭亡前夕,城防大权全部由宦官掌握,终至开门迎降。但是,明代宦官未构成对皇权的威胁,显赫的宦官如“立皇帝”刘瑾、“九千岁”魏忠贤,其命运仍操纵在皇帝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