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房间以火塘为中心分四个不同的位置:进门方向的右边称“巴布”,是男主人坐卧的位置;“巴布”的右下方正对门的一侧叫“弱登”,平常为女主人坐卧的位置,客人来时也在此入坐;进门方向的左边称“物素”,一般家庭成员坐卧的位置;靠近门面背靠门处称“过达”,一般是家奴的座位。博嘎尔部落座位名称与此不同,但性质大致相同。
珞巴族的另一类长屋是供未婚青少年集体夜宿的公房,不同的部落有不同的称谓,如达额木人称“邦哥”,民荣人称“德雷”,巴达姆人叫“莫休普”。
莫休普是巴达姆男性青少年集体夜宿的公房。它建在村寨的中心,可以观察和守卫通往村内的各条道路。莫休普也是干栏式建筑,由村人集体修建。巴达姆等部落在一个大的村寨内,按氏族或家族划分居住区,同一居住区的单身小伙子住进莫休普,共用一个火塘。在一栋莫休普长屋内,设有很多火塘,火塘数与村内住区数相同。火塘之间一般无隔墙,偶有隔墙,其隔板也砍得十分粗糙。每个火塘都有一个出入口,另有一个平台或一个棚架,用以安放东西。火塘上方吊一个架子,上面摆放着集体行已不复存在。今天人们居住的房屋均为供一夫一妻家庭居住的栋房。这是洛巴族居住习俗发生的最为深刻的变化。
莫休普不仅是未婚青少年男子夜宿的场所,村内无妻子的男子、老弱男性成员和外来的男子均可住在莫休普。离青少年使用的火塘不远处设有另一附属的火塘,称作“若梭木”,这是专供老弱和其他男性成员居住的。
莫休普长屋还作为举行各类型的村落议事会的场所。凡遇重大事件,全体氏族成员集中于莫休普,共同议决。一些大型的集体祭祀仪式和节庆活动也在这里举行。平时女性不得进入莫休普,只在某些节日里才允许姑娘入内跳舞。
未婚女子居住的公房,邦波部落称“姆妹朗金”,巴达姆人称之为“雅胜”。女性公房有长屋和方形栋房两种。巴达姆的“雅胜”为一座方形的房屋,由村内有丰富经验的男性老人帮助修建。公房的中央砌火塘,人们环绕火塘坐卧。白天,“雅胜”空着,晚饭后,村内的青少年女子才到属于自己氏族的“雅胜”中。每个“雅胜”都由一个年纪稍大、有经验的女子进行监督管理,不守纪律、不听规劝的人会受到她的处罚。“雅胜”还是姑娘同异性青年谈情说爱的场所。“雅胜”中的女子是十分自由而友好的,姑娘可以在雅胜中自由接待她相中的小伙子,其他人不会干涉和责备。
“莫休普”和“雅胜”,无异于珞巴族青少年男女的培训中心和人生的预备学校。他们在这里不仅可以学到本民族的传统文化和日后承担生活重任的本领,还培养了严密的组织纪律性和团结互助的集体主义精神,这对维系氏族和部落的生存与发展无疑具有重要的作用。
在珞巴族社会中,虽然存在为数不少的多妻家庭,但就其家庭形态的总体情况看,仍是以一夫一妻的个体家庭为主。因此,存在长屋的同时,各部落都建有供一夫一妻个体家庭居住的小栋房,有些部落甚至以小栋房为主。珞巴族的个体家庭住宅分两类,一类是干栏式小栋房,一类是地居式竹木屋。
小栋房呈方形或长方形,崩尼部落称“南纵”或“南纵布朵”,博嘎尔部落称“乌古”。这类房在用材和修建上与“南塔”相似,在居室分配和结构上则不尽相同。以博嘎尔部落的“乌古”为例,修建时,先在底部竖圆木立柱,二层地板处和顶棚处架设横梁,横梁上铺设木条,房顶搭建成人字形,多用木板、芭蕉叶苫盖。墙壁、地板用蔑席铺搭。房屋底层堆放柴火,作猪狗圈,二层住人,顶层堆放辣椒等杂物。门一般面向山坡开,门外有一阳台,在阳台靠门的两端设有男女厕所。人口多的人家把居室隔作两三间不等,每间均设火塘,由婚后的子女或奴隶分住。一般人家在靠近房子的入口处另建一耳房圈放牛羊,在房子的附近建仓库堆放粮食。
地居式住宅以苏龙人“纠杂”的修建最为典型。“纠杂”比前述的“纠塔”的修建前进了一大步。其建筑过程是,先在两面山墙外各竖3根立柱,中间较高那根做主梁,屋顶两边低的立柱架檐梁。主梁和檐梁之间搭加若干根木棍,上铺芭蕉叶和茅草等,用藤条拴牢,呈“人”字形。四周用竹片或粗竹席搭棚,再捆上藤条,构成墙体。室内铺竹席或木块。屋中心设火塘,火塘上方吊一个木架,供烤柴和烤肉之用。它比“纠塔”坚固和宽大,是苏龙人在达谢、达荞、竹林或猎场比较集中的地方修建的住所,他们住数月或半年左右,又迁到另外的地方。当他们下次返回时,有些修建得坚固结实的“纠杂”仍能使用。
(责任编辑:小雅采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