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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园林文化的和合精神

2011-02-21 10:46
来源:华中建筑 作者:刘海燕 吕文明
中国园林是自然式山水园林,其山水艺术风格形成于魏晋南北朝道家隐逸思想盛行的时期,所以在儒、道、佛三大思想流派中,以道家思想对中国园林的影响最为深远。

  历经三千年的不断发展,中国园林能形成在世界园林史上十分独特的艺术形式,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中国园林文化始终贯穿了和合文化的精神。该文以和合文化为楔入点,分析了中国园林文化所包含的错综复杂的思想内涵。

 

  1、“和合”概念

 

  “和合”观既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之一,也是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哲学概念,对中国文化的发展具有广泛而久远的影响。

 

  关于“和”的概念,早在我国西周时期就已提出。在《左传。昭公二十年》中,晏婴指出和“如羹焉。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火单之以薪,宰夫和之,齐之以味,济其不及,以泄其过”。这就是说“和”是一种由不同要素所构成的和谐状态,就像鱼、肉掺和水、火、盐、梅等,经过厨师的烹调与加工而成为另一种新质的食品存在状态。同时,晏婴还指出“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若琴瑟之专一,谁能听之?同之不可也如是”。其意是指:如果以水加水,仍然是水,构不成佳肴美食,谁愿去吃呢?同之,琴瑟如果只弹奏一个音符,没有其他音符相配,终不能组成悦耳动听的乐章,谁又愿意去听呢?可见,“和”不是相同要素的相加与聚合,更不是单个要素的存在状态。

 

  晏婴之后,思想家史伯进一步地深化了“和”的概念。史伯说:“夫和实生物,……,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可见,“和”这一概念包含着矛盾的对立与统一,也就是说“和”是矛盾多样性的统一,是事物产生和发展的源泉,是万物存在的基础。

 

  随后,先秦时期的“和”被赋予了“合”的含义,从而出现了完整的“和合”概念。《国语·郑语》最早出现“和合”一词:“契能和合五教,以保于百姓者也”。该文记录了殷商朝官员——契为使平民百姓安身立命。遂将五种不同的人伦之教加以融合,实施于社会。契之所以能流芳史册,就在于他能和合五教。由此可见,“和合”表明的是多样性的统一。“和”、“合”联用,不仅突出了不同要素组成中的融合作用,强调了矛盾的事物中和谐与协调的重要性,而且从此以后,“和合”成了不同要素融合最为理想的结构存在形式,普遍受到各派思想家的推崇和重视。“和合”这一传统哲学概念,从此便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广泛而深入地融合于中国文化之中。

 

  如中国文化奠基初始时期,孔子创立的儒学就是对殷周时代礼乐文明的“和合”;隋唐时期,禅宗的出现,便是佛教与老庄理论及魏晋玄学相“和合”的结果。“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文化是”和合“的产物”,惟其如此,中国文化才能如此地源远流长,充满活力。

 

  在中国思想文化史上,儒、道、佛等历经诸多历史阶段的流变,成为三股宏大的思想文化洪流,有力地塑造了中华民族的文化心理与民族性格,给中国一切文化科06学艺术,包括园林文化以持久而深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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