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说剑》称那些武勇斗剑之士:“此庶人之剑,无异于斗鸡,一旦命已绝矣,无所用于国事。”最早的剑士游侠,并无多少道义原则。《史记·游侠列传》说,“今游侠,其行虽不轨于正义”,但他们已有了自己的原则,执着追求,“盖亦有足多者焉”,游侠在其自身的发展中,到西汉游侠的黄金时代,就具有了强烈的主体性和鲜明个性色彩,但这却不符合于儒家的“正义”。(所以,侠怎么也难于进入主流文化,就因为与主流文化的正义南辕北辙)
到中唐的宰执重臣李德裕,在他的《李卫公外集》卷二里,有一篇《豪侠论》,竭力将侠“节义”化,往儒家的轨道上拉,他说:“夫侠盖非常人也,虽以然诺许人,必以节义为本。义非侠不立,侠非义不成。”北宋以后,由于儒学复兴的影响,许多社会生活中的日常伦理,都带上了儒的义理色彩,侠也在这个时候成为所谓“义侠”。儒与侠的关系空前紧密,“义”成为现实生活中侠的信条,也成为幻想层次中侠的追求。(但是,“义”往往成为空谈)
儒侠终于在高层次的社会行为和人格境界上都达到了统一。
历代著作论“儒侠”
不仅是清代的侠义公案小说和儿女英雄小说遵奉的是“儒侠”道德,就是在近代文化转型以后,“儒侠”仍然是中国文化中的重要内容。20世纪初曾经掀起过的尚侠思潮,同时就有儒侠与墨侠两大支流。
“以儒兼侠”论的极力倡扬者是章太炎,他在《检论·儒侠》中讨论了《韩非子》的漆雕氏之儒,认为“其学废,而闾里游侠兴”,“《儒行》所称,诚侠士也”。在此基础上,他得出两个方面的结论:
一是从侠与儒的行为上界定。《检论·思葛》说:“法家之所患,在魁柄下移,移者成于纵横之辩言;其上则雄桀难御,不可以文法约束者为特甚。故韩非所诛,莫先于务朋党、取威誉。其在蒿莱明堂之间,皆谓之侠。”(“葛”是诸葛孔明)侠在社会分布上,具有极大的广阔性,这和儒作为中国文化主流是具有部分的一致性的(一般而论,朝廷官员中应该是没有侠的,但也并不排除他们中间某些人具有侠的气质)。(小说里还是颇有官员做侠的)
二是从侠与儒的性质上界定。《检论·儒侠》说:“且儒者之义,有过于杀身成仁者乎?儒者之用,有过于除国之大害,扞国之大患者乎?”“世有大儒,固举侠士而并包之。徒以感概奋厉,矜一节以自雄,其称名有异于儒焉耳。”在他看来,侠根本就是儒的一种,在高层次上,侠与儒是相通的。(精神上的相通)《检论·议王》还举例说,明代的儒学大师王阳明,就是“匹士游侠之材也”。与此相似的是,郭沫若作于1925年的《王阳明礼赞》,也持相似的观点,郭沫若说:“他的任侠气概是他淑世精神的根株,他的骑射、词章是他武功、学业的工具。”章太炎还在在1936年9月出版的《制言》第24期中,发表了他作于 1935年6月6日的《答张季鸾问政书》,更是对“儒侠”极力鼓吹:
中国文化本无宜舍弃者。(妖妄之神话,淫荡之小说,前此法律有禁,今无禁矣。此决当舍弃者,而不可谓之文化也。)但用之则有缓急耳。今日宜格外阐扬者,曰以儒兼侠。故鄙人近日独提倡《儒行》一篇。
他的观点,显示了儒学内部与侠的紧密联系。(他还主张佛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