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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传统饮食礼仪(3)

2011-03-03 09:21
来源:中华美食网 作者:不详
尊卑之礼,历来是食礼的一个重要内容,子女于父母,下属对上司,少小对尊长,要表现出尊重和恭敬。对此,不仅经典立为文,朝庭着为令,家庭亦以为


  尊卑之礼,历来是食礼的一个重要内容,子女于父母,下属对上司,少小对尊长,要表现出尊重和恭敬。对此,不仅经典立为文,朝庭着为令,家庭亦以为训。《明史·礼志十》有“庶人相见礼”,提到明太祖朱元璋时曾两度下令,都为的是申明餐桌上的尊卑座次的排列礼仪。


  洪武五年(1372年),凡乡党序齿,民间士农工商人等平居相见及岁时宴会谒拜之礼,幼老先施。坐次之列,长者居上。十二年(1379年)令,内外官致仕居乡,惟于宗族及外祖妻家序尊卑,如家人礼。若筵宴,则设别席,不许坐于无官者之下。与同致仕官会,则序爵,爵同序齿。


  古代的许多家庭,少不了以食礼作为家训的训条,教导子孙谨守。清人张伯行《养正类编》卷三引《屠羲英童子礼》,就提到这样的训条:


  凡进馔于长,先将几案拂试,然后双手捧食器,置于其上,器具必干洁,肴蔬必序列。视尊长所嗜好而频食者,移近其前,尊长命之息,则退立于傍。食毕,则进而撤之。如命之侍食,则揖而就席,食必视尊长所向。未食,不敢先食;将毕,则先毕之,俟其置食器于案,亦随置之。


  三、进食之礼


  饮食活动本身,由于参于者是独立的个人,所以表现出较多的个体特征,各个人都可能有自己长期生活中形成的不同习惯。但是,饮食活动又表现出很强的群体意识,它往往是在一定的群体范围内进行的,在家庭内,或在某一社会团体内,所以还得用社会认可的礼仪来约束每一个人,使各个个体的人的行为都纳入到正轨之中。


  进食礼仪,按《礼记·曲礼》所述,先秦时已有了非常严格的要求,在此条陈如下:


  “虚坐尽后,食坐尽前。”在一般情况下,要坐得比尊者长者靠后一些,以示谦恭;“食坐尽前”,是指进食时要尽量坐得靠前一些,靠近摆放馔品的食案,以免不慎掉落的食物弄脏了座席。


  “食至起,上客起,让食不唾。”宴饮开始,馔品端上来时,作客人的要起立;在有贵客到来时,其他客人都要起立,以示恭敬。主人让食,要热情取用,不可置之不理。


  “客若降等,执食兴辞。主人兴辞于客,然后客坐。”如果来宾地位低于主人,必须双手端起食物面向主人道身,等主人寒暄完毕之后,客人方可入席落座。


  “主人延客祭,祭食,祭所先进,肴之序,遍祭之。”进食之前,等馔品摆好之后,主人引导客人行祭。食祭于案,酒祭于地,先吃什么就先用什么行祭,按进食的顺序遍祭。


  “三饭,主人延客食胾,然后辨肴,客不虚口。”所谓“三饭”,指一般的客人吃三小碗饭后便说饱了,须主人劝让才开始吃肉。


  宴饮将近结束,主人不能先吃完而撇下客人,要等客人食毕才停止进食。如果主人进食未毕,“客不虚口”,虚口指以酒浆荡口,使清洁安食。主人尚在进食而客自虚口,便是不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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