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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暇时间和旅游需要(二):可承认事实、社会心理

2009-04-14 18:13
来源:一元一国学网 作者:吴俊
1990年夏初,笔者连续几天在荷兰的一幢公寓楼上看见空中飘过几个热气球,就问邻屋的荷兰学生, 球上的人在干什么?回答是“玩儿(fun)”。有一天,看见几个荷兰学生在九层楼的阳台

1990年夏初,笔者连续几天在荷兰的一幢公寓楼上看见空中飘过几个热气球,就问邻屋的荷兰学生, 球上的人在干什么?回答是“玩儿(fun)”。有一天,看见几个荷兰学生在九层楼的阳台上提着水桶向楼下走路的人泼。一桶水在半空中变成不大不小的一场雨,洒在进出公寓的学生身上,楼上的学生就欢呼大笑。 笔者询问后得到的回答又是  “玩儿(fun)”。

中国的龙舟很像是热气球,云南白族有个泼水节,也是大规模的“玩儿”。

但是, 闲暇时间并不都是用来“玩儿”,有很多人不愿意“浪费时间”,他们的闲暇时间常常是功利型的,而“玩儿”是非功利型的一种。

在功利型的闲暇时间中,人们自己选择学习进取、生产谋利、拳操渔猎、走亲访友、结识权豪、吃喝嫖赌;在非功利型的闲暇时间中,人们可能选择看影视、闲谈侃大山、阅读消闲书刊、游戏玩耍、弹琴下棋写书画、植花草养虫鸟、歌舞旅游、行侠助人、吸毒酗酒等等。

“功利”和“非功利”都是从社会心理方面来理解休闲行为:一个人完成一种行为,一定受到心理动机的支配,但是并不一定明确地“想到”自己“为了”什么;社会心理的知识就是把那些不太明确的心理动因表述得清晰一些,反过来有益于社会。正如每个人说话的时候,一定受到大脑支配,可是很少有人明确地“想到”自己怎么去支配喉舌腭唇完成语言行为;语言音韵学的知识就是把那些“无意识的行为”表述得清晰一些,反过来有助于语言交流。

休闲行为可以用功利和非功利来区分,也可以分为从低到高的七类:1。暴力犯罪,如凶杀、 强奸、抢劫等;2。反社会的行为偏差,如毁坏财物、破坏公物、有意伤人等;3。不知节制,如过量饮食、放纵性欲等;4。逃避单调,如观看电影、电视、戏剧、球赛等;5。精神参与, 如感受音乐、艺术、大自然等;6。行为参与,如赞助有关活动以及成为业余表演者或运动员;7。创作,如非职业性的艺术家、作家、作曲家等。人数分布大致是两头少,中间多:第一、七两类人数最少,第二、六较多,第三、五更多,第四类最多。

其中的 “有意伤人”和“逃避单调”都是直接从社会心理的角度来认识休闲行为。游戏玩耍就是以“逃避单调”为主,还包括第五到第七类的一些成分,例如下棋、打球等等。闲谈侃大山也是这样:不但可以逃避单调,而且有精神参与,激动的时候作些动作,就有了行为参与, 加上“酒逢知己千杯少”,行为参与就更多了;如果争论中冒出一些幽默谐语,奇思妙想,就有了创作。

人们往往倾向于多样化的休闲行为, 所以,以多样化的服务吸引游客,就可能收到较好的效果,大观园就是这样;而在微缩景观中旅游,“样数”较少,效果不会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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