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秀杰 1953年10月生,辽宁省盘锦市人。1972年留校任教。1977年冬考入辽宁师范学院中文系,1982年春毕业获文学学士学位,后在高中任教。1983年冬任盘锦市大洼县人民政府副县长,1985年盘锦市成立后,任盘锦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1992年1月任副市长,2002年调任辽宁省文联党组书记、主席至今。现为中国文联全委委员,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国家一级作家,为辽宁省政协常委,兼任省政协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省作家协会副主席,东北大学兼职教授。
从政后,王秀杰一直分管文化系统工作,是盘锦文教卫生事业的奠基人之一。在她任期内,一大批文教卫生设施拔地而起,各项社会事业齐飞猛进,创造了多个全省第一。其组织开展的一些文艺活动也收到良好效果:与辽河油田合作的春节联欢晚会《携手向新春》获辽宁广播电视局、辽宁电视台综艺类节目一等奖,《盘锦,我的故乡》获全国新世纪城市之歌大赛金奖。王秀杰本人被评为辽宁省优秀女干部,省“三八”红旗手,省政府先进个人,卫生部先进工作者等。曾出席了第四届世界妇女代表大会,在非政府论坛上发言并受到中国组委会的表彰。
到辽宁省文联后,王秀杰主张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面向基层,服务群众;打开大门,寻找合作。她积极组织展览、演出、研讨、采风、表奖、文化交流、基地建设等活动,不断扩大文联组织的影响,提高文联社会地位。如面向全国的《校园新歌》征集评选活动,《心系民生》的棚户区改造和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多个采风系列活动,庆祝省文联成立50周年电视直播文艺晚会等,都形成了良好的品牌效应,产生了很好的社会影响。
此外,工作之余,王秀杰爱好写作、摄影。由她主编的《盘锦湿地风光摄影作品集》带动了生态摄影热,广受好评。从事写作二十余年,她的作品主题多为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已经出版有《鹤羽芦花》、《与鸟同翔》等六本散文集,已发表作品近百万字。立足于盘锦沼泽芦荡的大背景,她率先提出“芦苇文化”、“仙鹤文化”和“湿地文化”等“生态文学”的概念,在辽宁作家群中独树一帜。《辽宁文学史》和《辽宁当代散文史》都对其创作情况进行了专门介绍。同时,她的多篇作品获奖,如《生命与自然》获省作家协会、省散文学会颁发的省第二届散文创作“丰收杯”特别奖,获中国通俗文艺研究会“仙鹤杯”历史散文大赛一等奖等。辽宁省美学学会、辽宁省散文学会等组织专门召开其作品研讨会,《文艺报》、《辽宁日报》等报刊发表文章和专访,文艺评论刊物《艺术广角》特别开辟了评论专辑。
人生感言:
可能一直就在有鸟活动的环境里生活,可能与家人从事的自然保护区工作有关,也可能是中国文人传统的与自然亲近的天性,诸多因素都让我喜欢大自然,喜欢鸟。多年来,我像对待亲人一样,关注着鸟类的现状和前途。它们境遇好,我高兴;它们状况差,我忧伤。
其实,人类能否与鸟同翔,隐含着的是人与自然万物界能否和谐相处的忧虑。人与自然的本质,关联着的是我们人类自己的切身利益。如果天空没有鸟飞,水中没有鱼跃,人类自己还能够生存下去吗?
因此,我的写作一直离不开自然环境保护这个主旨,而且今后也会坚持这个主旨。与自然生态环境有关的情结会伴我终生。
(责任编辑:地理公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