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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湖北省委、省信用社共推农村青年创业发展

2010-05-08 14:38
来源:中国共青团网 作者:秩名
4月27日,团湖北省委书记丁小强和湖北省信用社联合社理事长徐新签署《共青团湖北省委、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全面合作协议》。

 

4月27日,团湖北省委书记丁小强和湖北省信用社联合社理事长徐新签署《共青团湖北省委、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全面合作协议》,标志着团湖北省委首次与金融机构就服务农村青年创业发展进行更加深入、更加广泛的制度化合作。农村青年诚信创业计划项目自2006年实施以来,以“诚信创业发展,青年建功新农村”为主题,通过提供优惠创业贷款和创业服务,始终把金融扶持作为加强服务农村青年创业的切入点,截至2009年底,累计为1.8万农村青年,发放小额贷款5.3亿元,帮助农村青年解决在创业过程中的资金难题,为引导广大农村青年创业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根据合作协议,团湖北省委将重点在建立农村青年创业人才和项目信息库,促进金融机构与优质的客户群建立金融合作关系,金融知识培训,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做好宣传引导。省信用社将重点在大力支持农村创业青年、农村青年专业大户、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壮大发展,改进金融服务,更好地支持农村青年创业就业和发展生产等方面加大力度。在项目方面协议明确积极探索农村青年创业贷款风险分担、补偿机制,努力建立团组织协调推动,政府、银行、保险、农村创业青年共同分担风险的工作体系;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加快建立农村融资担保平台,聚集财政、企业、村级集体、农村青年经营大户的资金,探索成立农村青年贷款担保中心,切实解决农村青年贷款“担保难”问题;共同争取地方政府和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支持,从现有财政小额贷款贴息中拿出部分资金建立农村青年创业基金,对农村青年创业贷款进行贴息或是担保等措施。力争从2010年起,连续三年对农村青年投放贷款年均增长15%以上;对农村专业大户投放贷款年均增长20%以上;对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及网络农户投放贷款年均增长20%以上,
 
在进一步深化农村青年诚信创业计划项目的基础上,协议还就农村基层团组织活动、阵地和团建等方面做出全面安排,并在乡镇组织格局创新和乡镇团的委员会建设等方面有所突破。根据协议各级团组织要在乡镇团委集中换届中,推选一名信用社优秀青年员工担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兼职);各乡镇信用社机构要聘用部分村团支部书记作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信息联络员。在活动方面,协议约定双方每两年开展一次全省农村青年诚信之星评选活动,双方各级组织和机构针对团干部、农村创业青年不定期的开展金融知识培训。在农村基层团组织阵地建设方面,协议规定在信用社县、乡两乡机构窗口设立“农村青年小额贷款专用窗口”,进一步拓宽团组织服务农村青年的渠道。
 
为推动合作协议的贯彻落实,双方建立定期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工作,交流情况,确保协议内容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地理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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