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和团省委联合下发文件,专题部署开展全省首届大学生村官暨大学生村官“创业之星”评选表彰活动。
2008年全省开始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计划,目前共有1761名大学生村官在农村基层一线开展工作。两年来,广大大学生村官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组织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赢得了农民群众的广泛认可,一大批大学生村官还当上了村“两委”负责人。为给大学生村官立足农村基层干事创业提供实质性帮助,省委组织部和团省委于2008年10月开始实施大学生村官创业“扬帆计划”。在“扬帆计划”的扶持下,众多大学生村官带领当地群众共同致富,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大学生村官扎根基层,投身实践的积极性,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和团省委决定开展全省首届优秀大学生村官暨大学生村官“创业之星”评选表彰活动。
省委组织部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称职以上,均可参加本次评选表彰活动。其中优秀大学生村官的评选条件着重于村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投身本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组织工作,工作能力强,做出优异成绩,得到党员群众认可;大学生村官“创业之星”的评选条件着重于村官投身创业实践,兴办创业项目,带领群众共同致富,成效明显,得到党员群众认可。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团省委根据各地推荐情况确定候选人,然后进行网络投票和省级评选,结合市县评价按照比例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排名差额评选出30名优秀大学生村官和20名大学生村官“创业之星”,并进行考察和公示。
评审公示之后,届时将举办首届优秀大学生村官暨大学生村官“创业之星”表彰会议,并将选取有代表性的大学生村官的事迹,编辑制作《大学生村官风采录》。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旨在进一步激发大学生村官扎根基层、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增强他们“比、学、赶、超”的竞争意识,让大学生村官切实感受到组织和社会的关注,为大学生村官的成长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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