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这几条材料放在一起,孔子的看法就很明确了:他肯定子路、冉有和公西华的能力,而且说法和他们的自我评价一样,但对他们的境界有保留。什么是“具臣”?就是有工作能力的臣僚。什么是“大臣”?孔子的定义,是“以道事君,不可则止”。也就是说,以大道和正义来辅佐君主(包括诸侯和大夫)。如果行不通,就辞职。显然,子路和冉有还做不到这一点,所以孔子不承认他们是“大臣”。也所以,季子然又问了一句:那他们会一切都顺从老板,是老板的跟屁虫吗(然则从之者与)?孔子说,杀父弑君的事,倒不会跟着干。这就很清楚:子路和冉有,有工作能力,能够治国齐家;有道德底线,不会弑君杀父;但还没有达到“以道事君,不可则止”的最高境界。
这是子路和冉有。公西华呢?也是个有能力的,尤其擅长外交。据《论语·雍也》,公西华曾出使齐国。公西华走了以后,冉有就为他的母亲向孔子请求小米(请粟)。这个“请粟”是要还是借?不清楚。冉有为什么能向孔子“请粟”?因为擅长理财的冉有,这时是孔子的大管家(宰)。他是先当孔子的宰,为孔子理财,然后才当季康子的宰,为季康子理财的。冉有“请粟”,孔子怎么说?孔子说,给他六斗四升(与之釜)。冉有请求再加一点。孔子说,那就再加二斗四升(与之庾)。结果呢?冉有给出的小米,大大超过这个数字(与之粟五秉)。孔子就不高兴了。孔子说,阿赤出使齐国,坐着高级轿车(乘肥马),穿着漂亮衣服(衣轻裘)。君子“周急不继富”,只可雪里送炭,哪能锦上添花?
此事是一个疑案,有许多问题弄不清。比方说,公西华出差,为什么要孔子给钱?他出的究竟是公差(替鲁君办事),还是私差(替孔子办事)?公西华“乘肥马,衣轻裘”,他的母亲为什么还没钱用?公西华家里缺钱缺粮,他自己为什么不说,要冉有去“请粟”?这些问题,学术界历来争执不下。我认为,公西华出的是公差。他“乘肥马,衣轻裘”,是鲁君给他的待遇,也是为了鲁国的体面。但公款不能私用,公西华也不能把鲁君的钱给母亲,或者让母亲和自己一样“乘肥马,衣轻裘”。挪用公款是不忠,母亲没钱是不孝。忠孝不能两全,公西华只能如此。冉有却认为,一个人在外头风光体面,家里也不能穷兮兮的。可是这话并不能去对鲁君讲,也就只好向老师要钱。孔子认为冉有的要求有一定道理,就批准了六斗四升再加二斗四升。冉有呢?觉得这么一点小米,并不能使公西华的母亲也和她儿子一样体面,就自作主张给了一大笔。这就和孔子的想法不同了。孔子认为,即便是慈善事业,也不是这么做的。何况冉有的做法,还是慷他人之慨?
事实上,就在“子华使于齐,冉子为其母请粟”这一章后面,紧接着就有一条相关记录,也在《论语·雍也》。这记录说,孔子有个学生叫原思。原思就是原宪,字子思,生于公元前515年,比孔子小三十六岁,“黄埔三期”的。这人是个贫困生。如果说子贡是孔门弟子中最富的,原宪就是最穷的。公西华家里没钱,那是相对他在外面的风光而言。原宪却是真穷,穷得叮当响。也许是由于这个原因吧,孔子让他做了自己的管家(应该是在冉有做了季康子的宰之后),并给他“粟九百”。九百什么?斗?升?斛?石?不知道。但孔子的俸禄是“粟六万”,九百也算不少。可是原宪不要。孔子就说:你不要拒绝。自己不吃,也可以给乡亲们嘛!可见孔子并不小气,但有原则。该给就给,该多少就多少,不该就不给。
当然这也只是我的猜测,姑妄言之。但我们也可以从中看出三点。第一,孔子的生活水平至少是小康,否则拿不出那么多钱来给学生。第二,孔门有如大夫的家族,有老板(孔子),还有管家(宰)。第三,孔门师生关系不错,有如家人。学生帮先生管事,还多少有一点自主权。同学之间,也像兄弟,连同学家里的事都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