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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韩非子《孤愤》

2009-05-25 11:09
来源:一元一国学网 作者:佚名
韩非是法家的集大成者。《孤愤》、《五蠹》、《说难》是韩非的命运三步曲,即成就了他的事业,也终结于他的归宿。

《孤愤》、《五蠹》、《说难》是韩非的命运三步曲,即成就了他的事业,也终结于他的归宿。于是我们和秦王嬴政一样都对这样的文章感到兴趣。当然没有嬴政那样读后的感慨“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史记》)。只是多了一份认识:人性恶是恐佈社会的根源。

秦王嬴政之赏识韩非,与其说是韩非鱼跃龙门,不如说是秦王嬴政因此鱼跃龙门。总之,中国历史在这里有了一个大转折,在中国极权制建立的前夜,关于这一制度的思想者和实践者开始了鱼和水的接触,这个转折是由一个暴君和一个偏执的书生来共同完成的。

不妨读读韩非三篇。

其一,《孤愤第十一》

韩非对于“孤”的自我定义是“处势卑贱,无党孤特”,意即孤独;

“愤” 的自我定义是“智法之士与当涂之人,不可两存之仇也” 此愤成仇,愤慨之极矣。

综论:“孤愤”系孤独和愤慨之意。山间孤狼,最为凶残,其心态大约与韩非的孤愤相似。

韩非说,“智术之士,必远见而明察,不明察,不能烛私;能法之士,必强毅而劲直,不劲直,不能矫奸。”此句为“孤愤”之立足点,与《雍正王朝》中那个刽子手的形象大致相当。历来,要使出大手段的人都自以为有这样的气派。例如社科院的阎崇年,歌颂完了滿清专制者后又诟病明朝皇帝的松懒,他也一定也有“孤愤”的感觉。

韩非说,“人臣循令而从事,案法而治官,非谓重人也。重人也者,无令而擅为,亏法以利私,耗国以便家,力能得其君,此所为重人也。”如果把这里的“重”理解为使用,以现代的说法就是以法制代替人治,尽管韩非的王法与现代的民法是两种概念,但是作为古人的提法已经很不错了。可惜韩非的意思是“重人” 即贵重之臣,那么这句话的本意,不过是提醒君王巩固专制,和韩非的思想体系是一致的。后一句“智法之士与当涂之人,不可两存之仇也”这里的“当涂之人”也就是贵重之臣,韩非渴望君王专制的诚恳溢于言表。韩非是在为专制不行而“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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