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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他说:不尚贤(二)(4)

2009-09-18 10:26
来源:实修驿站 作者:南怀瑾
我们至少必须要了解自春秋、战国以来的历史社会,由周代初期所建立的文治政权,已经由于时代的迭更,人口的增加,公室社会的畸形膨胀,早已鞭长莫

我们至少必须要了解自春秋、战国以来的历史社会,由周代初期所建立的文治政权,已经由于时代的迭更,人口的增加,公室社会的畸形膨胀,早已鞭长莫及,虚有其表了。这个时期,也正如太公望所说的“取天下者若逐野鹿,而天下共分其肉”。一般强权胜于公理的诸侯,个个想要称王称帝,达到独霸天下的目的,只顾政治权力上的斗争,财货取予的自恣。谁又管得了什么经纶天下,长治久安的真正策略。因此,如老子他们,针对这种自私自利的心理病态、社会病态,便说出“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的近似讽刺的名言。后来虽然变成犹如医药上的单方,但运用方伎的恰当与否,须由大政治家而兼哲学家的临机应变,对症抓药。至于一味地盲目信守成方,吃错了药,医错了病的责任,完全与药方药物无关。

例如我们过去历史上所讴歌颂扬的汉代文景之治,大家都知道,是熟读《老子》的汉文帝母子,信守道家的黄老之道的时代。老子传了三件法宝:“曰慈,曰俭,曰不敢为天下先。”汉文帝自始至终,都—一做到了。汉文帝的俭约是出了名的, “不贵难得之货”,也是有事实证明的。他自己穿了二十年的袍子,舍不得丢掉,还要补起来穿。从个人的行为道德来说,一个“贵为天子,富有四海”的皇帝,能够如此俭约,当然是难得可贵。又有人献上一匹千里马给皇帝,他便下了一道诏书,命令四方,再也不要来献难得的货物。这是他继承帝位的第二年,有献千里马者的历史名诏。他说:“鸾旗在前,凤车在后,吉行日五十里,师行三十里。朕乘千里马,独先安之?于是还其马,与道里费。”下诏曰:“朕不受献也,其令四方毋复来献。”

在我们的历史与辑著史书者的观念里,郑重记载其事的本意,就是极力宣扬汉文帝的个人行为道德,如此高尚而节俭,希望后世的帝王者效法。如用现代语体来表达这段史实,是说汉文帝知道了有人来献千里马,便说:此风不可长,此例不可开。我已经当了皇帝,要出去有所行动的时候,前面有擎着刺绣飞驾的旗队,正步开道。后面又跟着侍候的宫人们,坐着刻画祥凤的车队,带着御厨房,平平稳稳,浩浩荡荡地向前推进,大约每天只走五十华里就要休息了。如果带着警卫的部队,加上军事设备等后勤辎重车队,大约每天只走三十华里便要休息了。那么,我当皇帝的,单独一个人骑上千里马要到哪里去呢?

无论是达官显要,乃至贵为帝王,没有周围的排场,没有军警保护的威风,也只是一个普通的人而已,并无其他的奇特之处。甚至遇到危难,还很可能正如民间俗话所说“凤凰失势不如鸡”呢!因此,他退还了这匹奉献上来的千里马,并且交代下去,还要算还送马来的来回路费和开支。同时又下了一道命令(当时把皇帝的命令叫“诏书”)宣布说:“朕”(过去历史上皇帝们的自称)不接受任何名贵稀奇的奉献,要地方官们通知四方,以后不要打主意奉献什么东西上来。

这在汉文帝当时的政策作为,的确是很贤明的作风,不只是因为他的个性好尚节俭的关系。在那个时候,从战国以来到秦汉纷争的局面,长达两百余年,可以说中国的人民,长期生活在战争的苦难中。缩短来说,由秦始皇到楚汉分争以后,直到汉文帝的时代,也有五六十年的离乱岁月。这个时候的社会人民,极其需要的便是“休养生息”,其余都是不急之务。所以他的政策一上来便采用了道家无为之治,以“慈”、“俭”、“不敢为天下先”(不要主动去生事)为建国原则。首先建立宽厚的法治精神,废除一人犯罪,并坐全家的严刑。跟着便制定福利社会人民的制度,“诏定振穷、养老之令”。

诏曰:方春和时,草木群生之物,皆有以自乐。而吾百姓鳏寡孤独穷困之人,或阽于死亡而莫之省忧。为民父母将何如?其议所以振贷之。又曰:老者非帛不暖,非肉不饱,今岁首不时(注:年初及随时的意思)使人存问长老。又无布帛酒肉之赐,将何以住天下子孙孝养其亲哉!具为令:八十以上,月赐米肉酒。九十以上,加赐帛絮。长吏阅视,丞若尉(丞、尉都是地方基层官职名称)致二千石(地区主政官职称谓)遣都吏循行,不称者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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