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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从八事入手:胡适《文学改良刍议》 (3)

2009-04-30 10:23
来源:一元一国学网 作者:胡适
五曰务去滥调套语 今之学者,胸中记得几个文学的套语,便称诗人。其所为诗文处处是陈言滥调,“磋跎”、“身世”、“寥落”、“飘零”、“虫沙”

五曰务去滥调套语

今之学者,胸中记得几个文学的套语,便称诗人。其所为诗文处处是陈言滥调,“磋跎”、“身世”、“寥落”、“飘零”、“虫沙”、“寒窗”、“斜阳”、“芳草”、“春闺”、“愁魂”、“归梦”、“鹃啼”、“孤影”、“雁字”、“玉楼”、“锦字”、“残更”,……之类,累累不绝,最可惜厌。其流弊所至,遂令国中生出许多似是而非,貌似而实非之诗文。今试举一例以证之。

“荧荧夜灯如豆,映幢幢孤影,凌乱无据。翡翠衾寒,鸳鸯瓦冷,禁得秋宵几度。幺弦漫语,早丁字帘前,繁霜飞舞。袅袅余音,片时犹绕柱。”

此词骤观之,觉字字句句皆词也。其实仅一大堆陈套语耳。“翡翠线”、“鸳鸯瓦”,用之白香山《长恨歌》则可,以其所言乃帝王之衾之瓦也。“丁字帘”、“幺弦”,皆套语也。此词在美国所作,其夜灯决不“荧荧如豆”,其居室尤无“柱”可绕也。至于“繁霜飞舞”,则更不成话矣。谁曾见繁霜之“飞舞”耶?

吾所谓务去滥调套语者,别无他法,惟在人人以其耳目所亲见、亲闻、所亲身阅历之事物,—一自己铸词以形容描写之。但求其不失真,但求能达其状物写意之目的,即是工夫。其用滥调套语者,皆懒惰不肯自己铸词状物者也。

六曰不用典

吾所主张八事之中,惟此一条最受友朋攻击,盖以此条最易误会也。吾友江亢虎君来书日:

“所谓典者,亦有广狭二义。饾饤獭祭,古人早悬为厉禁。若并成语故事而屏之,则非惟文字之品格全失,即文字之作用亦亡。……文字最妙之意味,在用字简而涵意多。此断非用典不为功。不用典不特不可作诗,并不可写信,且不可演说。来函满纸‘旧雨’‘虚怀’,‘治头治脚’、‘舍本逐末’、‘洪水猛兽’、‘发聋振瞶’、‘负弩先驱’、‘心悦诚服’、‘词坛’、‘退避三舍’、‘无病呻吟’、‘滔天’、‘利器’、‘铁证’,……皆典也。试尽抉而去之,代以俚语俚字,将成何说话。其用字之繁简,犹其细焉。恐一易他词,虽加倍蓰而涵义仍终不能如是恰到好处,奈何。……”

此论极中肯要。今依江君之言,分典为广狭二义,分论之如下:

(一)广义之典非吾所谓典也。广义之典约有五种。

(甲)古人所设譬喻,其取譬之事物,含有普通意义,不以时代而失其效用者,今人亦可用之。如古人言“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今人虽不读书者,亦知用“自相矛盾”之喻。然不可谓为用典也,上文所举例中之“治头治脚”、“洪水猛兽”、“发聋振瞶”,……皆此类也。盖设譬取喻,贵能切当,若能切当,固无古今之别也。若“负导先驱”、“退避三舍”之类,在今日已非通行之事物,在文人相与之间,或可用之,然终以不用为上。如言“退避”,干里亦可,百里亦可,不必定用“三舍”之典也。

(乙)成语 成语者,合字成辞,别为意义。其习见之句,通行已久,不妨用之。然今日若能另铸“成语”,亦无不可也。“利器”、“虚怀”、“舍本逐末”,……皆属此类。非此“典”也,乃日用之字耳。

(丙)引史事 引史事与今所论议之事相比较,不可谓为用典也。如老杜诗云,“未闻殷周衰,中自诛褒妲”,此非用典也。近人诗云,“所以曹孟德,犹以汉相终”,此亦非用典也。

(丁)引古人作比 此亦非用典也。杜诗云,“清新复开府,俊逸鲍参军”,此乃以古人比今人,非用典也。又云,“伯仲之间见伊吕,指挥若定失萧曹”,此亦非用典也。

(戊)引古人之语 此亦非用典也。吾尝有句云,“我闻古人言,艰难惟一死”。又云,“‘尝试成功自古无,放翁此语未必是”’。此乃引语,非用典也。

以上五种为广义之典,其实非吾所谓典也。若此者可用可不用。

(二)狭义之典,吾所主张不用者也。吾所谓“用典”者,调文人词客不能自己铸词造句,以写眼前之景,胸中之意,故借用或不全切,或全不切之故事陈言以代之,以图含混过去。是谓“用典”。上所述广义之典,除戊条外,皆为取譬比方之辞。但以彼喻此,而非以彼代此也。狭义之用典,则全为以典代言,自己不能直言之,故用典以言之耳。此吾所谓用典与非用典之别也。狭义之典亦有工拙之别,其工者偶一用之,未为不可,其拙者则当痛绝之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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