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还有个问题不得不分辨一下,何以世人对宝钗误读如此?我认为主要是对古代社会的礼教问题理解不够。
现代史上,第一个对此提出抗议的是鲁迅先生。鲁迅先生反对礼教,但没有说反对封建礼教。鲁迅先生一纸平章之后,我们大致对古代礼教社会形成几点认识:(一)古代男女婚前都是不认识的,结婚时被蒙上双眼押入洞房;(二)古代男女非直系血缘非夫妻关系都是不能见面的;(三)古代男人死了,其妻都不能改嫁的,改嫁则有祥林嫂一样的下场;(四)君主或父亲可以随便处死臣子和子女的。
其实,以上四点没有一点被认真执行过的。李白的《长干行》流传那么广,其中说的“青梅竹马”是个使用频率很高的成语,说明古代也还是有先恋爱后结婚的例子。古代男女见面,在史传、小说、诗歌里处处可见,鲁迅笔下的七斤嫂也是可以与许多男人见面的,且若小家小户,女人也要到溪边洗衣服,也要上山采茶,怎么保证不被男人看到呢?偶尔翻翻某些姓氏的家谱,还发现闽浙一带在明清时期普遍存在一种典妻制度!如果真的存在什么封建礼教,这不是对“封建礼教”的一种极大破坏?可见要了解古代的礼乐制度,单单读鲁迅先生的几篇小说是不够的。
其实古代有君子儒,也有小人儒,有大儒,也有腐儒。腐儒和小人儒,不管自己遵守还是不遵守《周礼》的规定,却要求别人“严男女之大防”。这种腐儒和小人儒现代也有,在大学里,教授霸占女研究生的事时有耳闻,但这些人对待学生却不一样,因为男女之妨而被退学的事也时有耳闻。倒不是他们受到什么思想的毒害,而是这些人只能用这点东西来显示自己的身份了。
大儒或者君子儒又是怎样对待“礼”的呢?《左传》记载,鲁昭公朝晋,事事必如周礼。《左传》借子产之口评论说,鲁昭公知仪,但不知礼,知礼者内能齐家,外能治国安邦。可见以《左传》为代表的儒家的大儒们重视的是“礼”的精神,至于《周礼》怎么规定,那是“仪”,是次要的东西。
孔子定《诗》三百,却以《关雎》作为首篇,可见真正的大儒却是很开明的。
朱子本人的确迫害陈亮和严蕊,这也只能是他个人的品行问题,而不是整个程朱理学的看法。在先秦儒家文献中,“礼”本身就有形而上的意义,也就是说“礼”也可以表示“礼法”,表示“礼的精神”。到了程朱理学,则明确指出,隐藏在“礼”背后还有个“理”,“礼”的“理”即是“礼”的精神。
邓遂夫先生也不愧是出色的红学家。他引用程朱理学的文献来正面传佐证《红楼梦》,这在六十年红学史上是第一次。(见《庚辰校本》第三十八回注)。
庚辰本第三十八回,贾母说:“横竖礼体不错就罢了。”脂砚评曰:“近之暴发户,专讲礼法,竟不知理法。此似无礼,而礼法井井。所谓整瓶不动半瓶摇。又曰习惯成自然,真不谬也!”不错,真正的儒家就应该像贾母、脂砚一样,讲“礼体”,讲“理法”,而不必拘于某种仪式的规定。
正是现代这种文化背景下,现代人不了解古代,不懂区别君子儒和小人儒,不会区别大儒和腐儒,偏要武断地认为古代的儒家都是表面仁义道德,背地里却衣冠禽兽。薛宝钗是正宗的儒家,是君子儒是大儒,自然免不了腐儒一谤,也免不了不了解真儒又偏要反对真儒的现代“腐儒”一谤。
(责任编辑:尽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