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孟浩然
李白
吾爱孟夫子, 风流天下闻。
红颜弃轩冕, 白首卧松云。
醉月频中圣, 迷花不事君。
高山安可仰, 徒此揖清芬。
本诗大致写在李白寓居湖北安陆时期(727──736),此时他常往来于襄汉一带,与比他长十二岁的孟浩然结下了深厚友谊。诗的风格自然飘逸,描绘了孟浩然风流儒雅的形象,同时也抒发了李白与他思想感情上的共鸣。
李白的律诗,不屑为格律所拘束,而是追求古体的自然流走之势,直抒胸臆,透出一股飘逸之气。前人称“太白于律,犹为古诗之遗,情深而词显,又出乎自然,要其旨趣所归,开郁宣滞,特于风骚为近焉。”(《李诗纬》)本诗就有这样的特色。
首先看其章法结构。首联即点题,开门见山,抒发了对孟浩然的钦敬爱慕之情。一个“爱”字是贯串全诗的抒情线索。“风流”指浩然潇洒清远的风度人品和超然不凡的文学才华。这一联提纲挈领,总摄全诗。到底如何风流,就要看中间二联的笔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