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式成立,即日开始发行统一的人民币。这套人民币被称为新中国第一套人民币。当时任华北人民政府主席的董必武同志为该套人民币题写了“中国人民银行”行名。
人民币发行之后,原各解放区的地方货币陆续停止发行和流通,按规定比价逐步收回。1951年底,人民币已成为新中国唯一合法,并在全国(除台湾和西藏外)范围流通的货币。之后,西藏地区也于1959年7月15日起正式流通使用人民币。第一套人民币共发行了12种面额,60个品种,62种版别。她的发行体现了战时货币的传统特色。
第一套人民币发行流通五年之后,便逐渐退出了流通领域,但其作为一种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开国货币,具备了极高的历史价值、研究价值、艺术价值和收藏价值,这就自然而然地受到了专家、收藏者的青睐和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