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独特的地理位置、厚重的历史文化积淀,孕育了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有调查显示,目前,河南省只有24%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了较好的保护,18%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得
“非遗”保护不能忽视著作权法
河南省独特的地理位置、厚重的历史文化积淀,孕育了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有调查显示,目前,河南省只有24%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了较好的保护,18%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开发利用。这种状况与河南加快文化资源大省向文化强省跨越的目标不相适应。
地方应加强立法保护力度
6月1日,《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已开始施行,但在法律层次,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而该办法至今仍未出台。在法规层次,我国已于1997年出台《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该条例是一种结合了技术秘密保护和著作权保护的特别保护手段,其保护客体是在我国流传已久的具有鲜明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在国内外享有声誉的手工艺品种和技艺。该条例对于国内众多的手工艺品种和技艺可提供切实的保护。在地方法规层次,云南省和贵州省已分别颁布了《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和《贵州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
目前,全国大部分省市还没有制定相应的地方法规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许多价值极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尚未得到法律保护。政府机构和民间文化工作者要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也缺乏相应的明确法律依据。笔者建议,尽快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这样既可借助法律权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也可将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成功经验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
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
要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好地传承和发展,就不能回避文化资源产业化这一重要途径,而界定资源产权又是实现其产业化的前提。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现代知识产权制度虽存在不少矛盾,但知识产权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仍具有不可忽视的制度价值。所以,我们要积极利用知识产权制度,将符合条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主动纳于其保护之下,为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序开发做好准备。同时,要针对不同类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进一步研究其共性和区别,探讨运用现代知识产权制度对之进行保护、继承、创新和发展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