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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文化的雅与俗 娱乐也承担历史使命

2011-05-13 10:31
来源:人民网 作者:佚名
近年来,大众文化的雅俗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文化学者李春青认为,大众文化无雅俗之分,它是人类追求审美平等的一种努力,对凝聚社会共识、构建社会主流价值至关重要。

  近年来,大众文化的雅俗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文化学者李春青认为,大众文化无雅俗之分,它是人类追求审美平等的一种努力,对凝聚社会共识、构建社会主流价值至关重要。这些观点对我们开阔思路、正确对待大众文化、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不无裨益。现将此文发表,以期引起讨论。

  近年来大众文化迅猛发展,大众文化的“雅”与“俗”成了一个被广泛讨论的话题。然而,何为“雅俗”, 应该如何评判大众文化的功过是非?这些都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雅俗之分的历史渊源

  我们先来看看“雅俗”问题。人类文化原本没有“雅俗”这种价值尺度,也就是说,“雅俗”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

  在中国漫长的远古原始社会,本没有“雅俗”之见,即使西周的贵族文化中也还没有“雅俗”的观念,因为那时贵族文化过于强势,贵族与平民之差异宛若鸿沟,贵族阶层无需借助“雅俗”来作为不同阶层身份差异的标志。贵族掌控的主流文化与政治上的贵族等级制紧密契合,成为一个有机整体,因此也就不能构成“雅”与“俗”的二元对立模式。

  只是到了“文人士大夫”阶层产生并成为占主导地位的社会文化的主体之后,“雅俗”才成了衡量文化艺术的重要标准。这是因为,“文人士大夫”是一个游走于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的社会阶层,具有“官”与“民”双重身份特征,他们为了使自己与一般的平民百姓“区隔”开来,于是极力打造一种“雅”的趣味,并且把产生民间的自然朴实的文化形式判定为“俗”。于是“雅”与“俗”就成为评价性的,具有重要阶级“区隔”功能的价值范畴。

  “大众文化”超越雅俗

  现在在文化上还存在着差异和不平等,“雅俗”观念因此也还具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问题是用“雅”与“俗”来评价大众文化是否恰当?

  为了弄清楚这个问题我们有必要分析一下何为“大众文化”。综合中外学者的解释,我们可以说,符合下列条件的文化形式即为大众文化。其一,技术上,大众文化主要载体是现代传媒,即电视、电影、广播、音响、网络等所谓大众传媒。其二,大众文化的生产动机是商业利润,即通过生产、制作、销售等资本运作过程,达到资本增值的目的。其三,大众文化受众的接受目的是满足精神娱乐的需求。简言之,那种借助于现代科技,以满足大众精神娱乐需求为手段,以谋求资本利润为目的文化形式就是大众文化。

  那么何为“大众”呢? “大众”不是指社会大多数,也不是指平民百姓,它不是一个阶级范畴,“大众”是相对于“大众文化”而言的,就是说,无论是谁,无论是学者或官员,凡是大众文化的消费者,一律属于“大众”范畴。大众文化是一种新型的娱乐文化形式,它与传统的,或精英式的精神娱乐形式——欣赏诗词歌赋、琴棋书画,或者听古典音乐,读经典小说等等——分别是两个不同历史时期的主流文化形态,因此,不应把大众文化与雅文化对立起来。

  因此就基本性质而言,大众文化是一种非俗非雅、亦俗亦雅的新型文化形式。这是由两方面的原因决定的:从生产的角度来看,作为一种以商业利益为主要推动力的文化生产方式,大众文化必然力求社会各阶层人士都喜闻乐见。所以,大众文化的生产者就必须尽量平衡、兼顾、综合各种不同趣味、各种价值取向以扩大受众面。从文化资源的角度看,大众文化是在传统的精英文化与民间文化共同的基础上产生出来的新型文化形式,它既不是传统精英文化的纯正血脉,也不是传统民间文学的嫡传,它具有兼容并蓄、统合“雅”、“俗”的特点,它是“雅”的“俗”化,是“俗”的“雅”化。这就是说,历史上流传下来的一切有意义的文化因素,无论雅俗,都可以成为大众文化的宝贵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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