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利生万物,滋润森林草木,森林绿地也输送点滴雨水反哺河水,双方形成一种互利互惠、共生共荣的格局,从功利角度而言,产生了“双赢”的“合作均衡”。
观照水造就的这种“合作均衡”,会令我们汗颜,因为我们热衷于“博弈论”,常常陷入“非合作均衡”的处境。
经济学家在谈到“博弈论”时,常会列举“囚徒困境”的例子:两个人合伙作案被抓。检察官对分别关押的两个囚徒交待的政策是——如果都不招供,会因证据不足,无罪释放;如果一人招供,一人不招,招供者会被判10年徒刑,不招者会被判20年徒刑;俩人都招供,都会被判10年徒刑。这时,两个囚徒都面临这样的抉择:都不招——无罪释放;对方招时,我招——都判10年;对方不招时,我招——我判10年,对方判20年;对方招时,我不招——我判20年,对方判10年。从共同的立场上看,只要两人都互相信任,共同坚持“盗亦有道”的互利原则,无罪释放将是皆大欢喜的结果。但是两人都在想,如果我坚守原则不招而对方却破坏原则而招供,我不是亏大了吗?所以最后,两人都做出同样的抉择——招。
一场大战下来,我们就会看到,硝烟过后其实并无赢家。
这种两人都选择坦白的策略及由此产生的都被判处10年徒刑的结果,被称为“纳什均衡”,也叫“非合作均衡”。因为,每一方在选择策略时,都只是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策略,而并不顾及其他对手的利益和社会效益。
表面上看,这种策略组合是由当事双方各自认为的最佳策略构成。实际上,双方都选择拒绝招供才是真正的最佳策略,因为这样才会使两个人都无罪释放,双方都获得最大利益。但是,没有人会主动改变自己的策略以便使自己获得最大利益,因为,这种改变会给自己带来不可预料的风险——万一对方没有改变策略呢?
这的确是一种两难选择。当个体都做出有利于自己的“理性”选择时,结果却是整体的非理性。当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发生冲突的时候,每个人都以利己的目的为出发点,结果既不利己也不利人,导致的最终结果是“纳什均衡”,对双方都不利。两个人在坦白交代或拒绝招供的选择上,都是首先想到自己,这样,10年的刑期就成为必然的结果。但是,如果两个人都首先替对方着想,就会选择拒绝招供,双方都会被无罪释放。
“囚徒困境”的内涵在于,对大家最合理和有利的做法是大家都遵守游戏规则,从而达到“双赢”的目的。但是,在商业交往中,如果一家企业不遵守游戏规则,那么与它合作的企业依然遵守规则的话,自然就会蒙受损失。权衡利害,后者最后也会选择违反规则。这样,双方都选择了非理性的完全竞争模式,这种完全竞争的均衡就成为“纳什均衡”,一种“零和博弈”。结果如何呢?当然是你耍了我,我也得骗你,我不好,你也别想好。结果大家的交易成本大幅提高,形成“双输”的结果。
我们经常见到的恶性价格竞争,便是“囚徒困境”的“非合作均衡”的现实写照。恶性价格竞争有两种表现:一种是低价倾销,即少数实力雄厚的大型企业,利用自己在资金、技术、规模等方面的优势,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长期独占市场,阶段性地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第二种是低价混战,即有些中小企业,虽然不一定具有规模经济或技术上的优势,但却具有成本与经营上的优势,通过降低产品质量以迎合低消费的需求,或利用消费者对产品质量不易鉴别的特点,以次充好,进行低价销售,其他同类企业为了生存也只好加入价格大战,使价格一降再降,陷入怪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