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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万物而流,企业利万众而立(2)

2010-03-10 10:10
来源:大道·无为 作者:飘扬
当然,实际的情形深入分析起来也不是那么简单,因为我们看到,有一些企业从道理上也明白了要为人类谋利益这个道理,但实践活动中仍然没有能够立起
 
当然,实际的情形深入分析起来也不是那么简单,因为我们看到,有一些企业从道理上也明白了要为人类谋利益这个道理,但实践活动中仍然没有能够立起来。这是为什么呢?这里面有一个“知道”与“入道”的差距问题。明白了大道,觉悟到了大道,这还只能算是“知道”,“知道”虽然是“入道”的前提,但这还不是“入道”。从“知道”到“入道”还有一段距离需要跨越。“知道”相当于解决了一些认识上的问题,而“入道”则意味着在认识的基础上展开合乎认识的实践。“知道”是明白了“道”,“入道”则是指行为“合于道”。
 
水的品格给我们带来的第一个启迪就是:立业要立在公众的利益需要上。这个启迪也带来一些实际的课题,即搞清楚公众的利益需要有哪些,这些需要当中哪些已被满足,哪些尚未满足,哪些还没有被企业界注意到等等。在搞清楚这些之后,我们才可能把我们正确的“立业点”落实到现实当中,真正介入“道的运行”。当然,在正式介入之前,我们还得弄清楚,我们以什么样的方式,采用什么样的手段措施,凭借什么样的具体能力,去实现满足公众利益需要的愿望。如果我们没有相应的能力,就得着手组织这些能力;如果我们没有可以借鉴的方式,就得制造相应的方式;如果我们没有现成的手段措施,我们就得推敲研究制订出可行的、有力、有效的措施。总之,当我们明白了“企业的立业之道”,就得动起来,就得把大道的运用落到实处。只有真正解决了这些问题,真正把公众所需要的东西送到了公众手里,并且被公众接纳,被公众承认正是他们所需要的东西,并且还将不断地需要时,我们才能说,水“利养万物”的品格真的转化成了我们企业的品格;也才能说,我们的企业行为“几於道”、几乎合于道了。
 
水“利养万物”的品格给我们的第二个启迪就是:要使我们的企业成为社会和公众的需要,就像水是万物的需要一样。这个意思说得简单点,就是要使我们的企业成为对社会、对公众有用的和有利的东西。
 
由此我们说,前一点(即:立业要立在社会公众的利益需要上)和后一点(即:务必使企业成为社会公众的真正需要)结合起来,就是我们“现代企业”的“立业之道”之所在。
 
舍此两个根本点,不足以立正业。
 
这个结论,我们可以放到现实中去检验。有兴趣对此作深入探究的同志、人士,可以把海内外所有“立起来了”的企业全部罗列出来,作实况分析,看看这些成功的企业是否首先就成功在合于上述“立业之道”。我想,分析的结果,一定会给我们的上述结论提供更多有力的“真凭实据”,使我们的结论得到丰富多采的支持,变得更加丰满、更具说服力。
 
日本的松下公司,美国的摩托罗拉公司、微软公司,台湾的统一企业,以及我们恩威公司,这些大家较为熟悉的公司,都可以作为大家分析的材料。
 
总之,水之道是:水利万物而长流;企业之道是:企业利万众而久立。
 
(责任编辑:笑傲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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