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诗论事,我们看到古代女性所从事的工作主要有采桑养蚕、一些采摘性农事、纺纱织布等。浏览《诗经》,我们可以看到,女性的劳动,有在水里采摘荇菜(《周南·关雎》),有在田野上采摘车前草(《周南·芣苢》),有上山采葛藤(《王风·采葛》)。翻翻汉代古诗,我们看到,有人在采桑养蚕(《陌上桑》),有人在山上采蘼芜(《上山采蘼芜》),有人在酒家当垆(站柜台)(《羽林郎》)。如果说,上述劳动是一般百姓人家女性所从事的,那么即使是相当富有的官宦之家妇女,纺纱织布也是日常功课。汉代古诗《相逢行》(也作《相逢狭路间行》、《长安有狭斜行》)叙述的是“黄金为门”、“白玉为堂”、其中一个儿子在朝廷中担任侍郎高官的人家,媳妇们的日常功课是“大妇织绮罗,中妇织流黄”。不过,有条件的家庭,女子也会学一些文艺技能。这一家的小媳妇,就“挟琴上高堂”,为公婆弹奏曲子娱乐。《古诗为焦仲卿妻作》说刘兰芝出嫁之前的经历为“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在女性从事一些简单的农事和纺织家务的时候,男性则活跃在社会的大舞台上,边关从军以求立功封赏,读书作文走学而优则仕之路,经营商贸逐十一之利积聚财货,忙得不亦乐乎。这其中,大部分时间里,读书作文被认为是人生正途,人们在这条道路上争先恐后。因为汉武帝之后,尤其是隋唐之后形成了诗赋取士的制度,做诗成了男性的一项重要课业,诗坛成了社会最重要的名利场,使得男人们趋之若鹜,驰骋才华,争奇斗艳——优秀诗人于是生焉。
这样的社会分工,必然导致两个相应的后果:一是因为男性可以有各种社会理想、有丰富的社会经验和阅历,十分有利于从事表现个人怀抱和情感的诗歌创作活动。而女性由于不允许参与公众事务,生活范围十分狭窄,经验和阅历也相应单调,很不利于从事诗歌创作。二是男性做诗有巨大的名利动力,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女性做诗,不但得不到任何好处,往往还有坏处,例如被认为不守妇道。久而久之,两者的差别就会大到不可逾越。
也可以说,诗歌创作,在中国古代一开始就是一种男性的事业、游戏。曹丕在《典论·论文》中有这样一句话:“盖文章乃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他明白地表达了这样的意思:学术和文学创作就是男人们为了消解寿命有限的悲哀、追求声名长存的有效途径。女性可以学习诗歌,焦仲卿的妻子曾经“十六诵诗书”,汉代大学者郑玄家的丫鬟都会背诵《诗经》,而且还能巧妙加以运用(《世说新语·文学》:“郑玄家奴婢皆读书。尝使一婢,不称旨,将挞之,方自陈说,玄怒,使人曳著泥中。须臾,复有一婢来,问曰:‘胡为乎泥中?’答曰:‘薄言往诉,逢彼之怒。’”——两个丫鬟的对话用的都是《诗经》里的诗句!)。但是,女性学习诗歌,充其量只是一种不切实用的修养,可助消磨闺中无聊的岁月时光而已。《红楼梦》第三十七回“秋爽斋偶结海棠社,蘅芜苑夜拟菊花题”,大观园中成立了一个诗社,成员除了贾宝玉,其他全是女性。可是林黛玉的一番话,就明白说出了这样一个道理:她们结诗社不过是模仿男性的一个游戏。林黛玉是这样说的:“既然定要起诗社,咱们都是诗翁了,先把这些姐妹叔嫂的字样改了才不俗。”于是,李纨就叫“稻香老农”,探春就叫“蕉下客”,不一而足。
诗歌既然被认为是男性的事业,自然会成为一种垄断。偶尔有女性在这方面表现了才华,就很容易遭到男性的嫉恨、排斥。李清照就曾经有过这种遭遇。张子韶对策有“桂子飘香”的话,李清照写诗讽刺道:“露花倒影柳三变,桂子飘香张九成”,当时的举子们表面上都很服膺诗句的精妙,心里却都十分嫉恨;因为李清照有亲戚是内廷夫人,代她进了帖子,使得后来翰林只能得到皇帝的金帛赏赐,使得一班翰林学士怀恨在心。他们因此制造出种种关于李清照改嫁的谣言,加以中伤(清·吴连周《李清照传》)。
蔡琰、李清照等女性诗人的成名,都具有明显的偶然性。首先,她们都生于书香门第,从小受过良好的文化教育,大约家庭成员观念也比较开放,允许她们涉足文学创作;其次她们都遭逢离乱,国破家亡,也就是说由于客观的原因,她们的人生阅历超出了家庭生活范围。这种种在一般妇女那里不可能兼备的条件,在她们那里都偶然地具备了,这才成就了她们的诗歌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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