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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争”: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2009-04-22 16:14
来源:一元一国学网 作者:佚名
争是一个会意字。 金文字形,上为“爪”(手),下为“又”(手),中间表示某一物体,像上下两只手在同时抢夺一件物体的形状。 争的本义为抢夺,引申为争斗、竞争、争辩、争取等义

 

争是一个会意字。

金文字形,上为“爪”(手),下为“又”(手),中间表示某一物体,像上下两只手在同时抢夺一件物体的形状。

争的本义为抢夺,引申为争斗、竞争、争辩、争取等义。

     道教教义中有“不争”的教义。所谓“不争”,《道德经》说: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即天地万物的运行和人的行为都应顺乎自然而不能强求,与自然无为的教义思想非常相近。所以,又有“无为不争”之说。

     不争的教义精神,《道德经》通过对“水”的论说,就“不争”的思想作了深刻的阐明。《道德经》中说: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水以它特有的柔弱不争的性格,哪里低就流到哪里,随方就方,随圆就圆,无私地浇灌万物,供人们利用,福育人和万物生长。从无有自恃、自是、自我、自矜的行为。可谓至善完美。为此,祖天师张道陵在立教之初就特别倡导太上不争的教义,把不争作为修道之士的重要修行准则。

    《老子想尔注》中说:“圣人不与俗人争,有争,避之高逝”。而修道求长生者,也应做到“不劳精思求财以养身,不以无功劫君取禄以荣身,不食五味以恣,衣弊履穿,不与俗争”。后来历代道教高真,避世利荣名,甘隐深山俭朴修行,并发善心济世利人,就是“不争”教义的体现。因此,对于一个真正学道修道者来说,就应体行柔弱不争的教义,以柔弱不争修养自我,不与人争名利荣华,知足,知止,寡欲,不自恃,不自见,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为善自赏,常怀济世利人之心。从而战胜自我,完善自我,以利社会的和平和发展。

(责任编辑:抱抱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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