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出自今本《老子》第五章。
崩山裂石、椎心泣血的汶川大地震之后,《老子》的一句话不胫而走,这句话是“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人们的理解大概是:“天老爷,你真不仁,竟然如此糟践百姓!”这种理解符合《老子》的原意么?
老子智慧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出自今本《老子》第五章。传说中的河上公(有人以为是汉文帝时人)有注:“天施地化,不以仁恩,任自然也。”“天地生万物,人最为贵。天地视之如刍草、狗畜,不责望其报也。”“圣人”句注仿此。其意是说天地不讲仁恩,只是任自然,将万物看作草和狗。王弼注:“天地任自然,无为无造,万物自相治理,故不仁也。仁者必造立施化,有恩有为。造立施化,则物失其真。有恩有为,则物不具存。物不具存,则不足以备载。天地不为兽生刍,而兽食刍;不为人生狗,而人食狗。无为于万物而万物各适其所用,则莫不赡矣。若慧(通惠)由己树,未足任也。”(据楼宇烈《王弼集校释》,中华书局1999年版)王弼之意,也是以为天道任自然而已,并不加惠于物。而万物各自有所用,如兽吃草,人吃狗之类。
名满天下的胡适先生,其《中国哲学史大纲(卷上)》(商务印书馆1919年初版)中,有对《老子》这句话的解释,提出了两种说法:第一种,就是王弼说,那就是将仁解释为慈爱;第二种,则作了哲理上的推阐,说:
仁即是“人”的意思。《中庸》说:“仁者,人也。”《孟子》说:“仁也者,人也。”刘熙《释名》说:“人,仁也;仁,生物也。”不仁便是说不是人,不和人同类。古人把天看作有意志,有知识,能喜怒的主宰,是把天看作人同类,这叫做天人同类说。老子的“天地不仁”说,似乎也含有天地不与人同性的意思。
接着,胡适又说:“人性之中,以慈爱为最普遍,故说天地不与人同类,即是说天地无有恩意。”这就把两种不同的说法统一起来了。最后,胡适盛推他理解的老子的这个观念,说:“老子这一观念,打破古代天人同类的谬说,立下后来自然科学的基础。”
1922年,梁启超在《先秦政治思想史》前论第二章“天道的思想”附录二“天道观念之历史的变迁”中,也认为老子的话表现了对天的信仰的动摇,开启了后来荀子的天论思想。
锺泰先生的《中国哲学史》第一编第三章有附文《〈老子〉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解》(商务印书馆1929年初版),对此有所驳正。云:“吾统观《老子》全书,知其说之出于穿凿,未足据为定论也。”其下就从三方面来阐述:首先,从语言上来看,所谓“仁者,人也”的说法,是求其语源,不是等义。“‘人’字乃抽象名词,非具体名词也。故以人为仁之训则可,而以人易仁则不可。”而且依胡适之说,也只能说“非仁”,不能说“不仁”。何况此句之下又有“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之语,总不能理解为“圣人不是人”吧?其次,从《老子》全书来看,“天网恢恢,疏而不失”,“天道无亲,常与善人”,都是《老子》之言。所以要认定老子打破天人同类的谬说,证据是不足的。再次,胡适之误,是信了王弼关于“刍狗”的误说。王弼之说,分刍与狗为二物,说天不为兽生草,而兽吃草;天不为人生狗,而人吃狗。这里含有天以万物为草芥之意。实则刍狗是一物。《庄子·天运篇》载师金之言曰:“夫刍狗之未陈也,盛以箧衍,巾以文绣,尸祝斋戒以将之。及其已陈也,行者践其首脊,苏者取而爨之而已。”(意思是:刍狗扎成而未祭献时,用盒子盛着,上面用精美的绣巾覆盖着,尸祝斋戒了来送它到祭坛上。等到祭献以后,就废弃了,走路的人就践踏着它的头颅和脊背,拾柴草的人就捡起来烧火)“以万物为刍狗”是说将万物看作刍狗,用时尊荣,用后即弃之如弊屣,顺其荣华至衰败的发展过程。这自然是不讲仁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