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中央政府对于火药生产制造的严格控制,并不能扼杀烟火在民间的蓬勃发展。从某种意义,要得益于“与民同乐”、“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的思想传统,更得益于手工业和商业在民间的日渐发达。李约瑟的合作伙伴、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历史系教授卜正民在其《纵乐的困惑:明朝的商业与文化》一书中曾发出感慨:至明后期,商业发达已经远远超出了朝廷的想象,这个在建立初期曾期望通过规范百姓穿着达成统一思想的王朝,终究敌不过商业资本的力量。
在“军用”与“民用”两条路径上开始并行不悖的中国火药,其价值走向,稍后却有了根本性差异。这个时间点,中国科技史权威李约瑟先生将其定义在“16世纪”——“为什么16世纪之前中国在科技方面取得了如此辉煌的成就,而之后反而落后了?为什么近代科学产生于欧洲,而不是中国?”这是一个具有笼罩能力的“李约瑟命题”。
“李约瑟命题”至今仍然待解,只不过稍有不同的是,“16世纪”那个时间点,已渐次被新证据所改写。
看上去,将火药用之于武器的尝试与努力,由明至清,至少清前期并未断然终结。本刊记者赴四川东北部老君山,从绵阳往北40公里到江油市,由此再往北40公里进入鲜有人至的重华镇,这里的硝洞群表明,由明朝开始,这里即为军事用处而熬硝制火药。清乾隆年间的《梓潼县志》载,“老君山朝阳洞……乾隆二十年开采”。这已是18世纪中叶了。
对应于老君山硝洞,故宫博物院展览部主任胡建中通过“物证”——《伊西库洱卓尔之战》的图画描述乾隆的清军平定新疆大小和卓叛乱,“当时叛军全部采用火枪,但却败于拥有火炮与骑兵及弓箭的清军”。18世纪中期之前,胡建中比较多方证据的结论是:很难说中国火器弱于西方。由此而观,将转折点定于16世纪,为时过早。
真实的问题却在于,这个冷兵器与热兵器混合时代,对于清朝过于漫长。客观因素在于,早期的火器与弓箭比较:沉着的弓箭手每分钟可完成6~8支箭的射击,而一名火枪手每分钟射速仅为1次。以“骑射定国”的清人,“路径依赖”上的惯性选择,结果自无意外。其时,清人入关,对政权稳定性的忧虑远甚于外寇压力,“内忧”导致的直接结果便是:“最精良的火炮在制作后全部登记造册藏于宫中,一旦战争爆发则向部队调拨,战事结束,则全部运回紫禁城。”由此断绝民间特别是造反者的觊觎。比较之下,对应于“内忧”的“外患”,清人所取策略便简单多了——闭关锁国。
这或者是科技落后,至少说,火器开发严重落后的一个论据。它所产生的令人深感悲怆的结果便是:英法联军以先进的火枪火炮轻易就突破了清军防线。而当西方的坚船利炮带着中国发明的火药向广东沿海进犯时,来自湖南浏阳的烟花爆竹也开始了向西方的出口。在此,历史走向的不同让人慨叹。
稍具平心静气之能力,或许我们会注意到李约瑟即使在提出那个至今仍然待解的命题之际,1981年在国际科学大会上发表的论文亦有超越之论:“如果在我们的心目中,以为火药必然用于战争目的,这就太令人遗憾了……我们必须永远记住:人类所知最早的化学炸药,在民用方面也许和在军用方面同样重要。”
李氏曾经的合作者、美国汉学家白馥兰(Francesca Bray)教授撰文深省:“李约瑟在晚年提出的这一命题,与其一生致力于追求的人文精神产生了悖论——即撰写一部毫无排他性的历史。”她借此呼吁,科技史的反思应该迈向科学文化多元化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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