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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军事思想的战争观(二):兵不可黩

2009-07-17 16:16
来源:新浪博客 作者:佚名
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二)兵不可黩

战争不可禁绝,就要随时准备应对,并要建设强大的专业武装。但一味穷兵黩武、好战喜斗,也是绝对不可行的,必须审慎的对待,两个极端都是错误的。对此,《孙子》指出:“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孙子·计篇》),这是现存兵书中,人们最为熟悉的、中国古代最早的慎战思想。“兵不可以黩,黩则玩,玩则败。苟不察国之虚实,不谋敌之强弱,而唯战是务,则国危矣”(《明太宗实录·卷九十二·永乐七年五月·庚寅》)。因为战争毕竟不是目的,军队决不可滥用,否则就会招致祸患。出师兴战要审视时事、考量国力,否则只想以战争解决问题,那国家就要面临危险了。因此,“主不可怒而兴师,将不可愠而致战”(《孙子·火攻篇》)。《老子》更进一步指出“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还;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老子·三十章》)。一个国家,仅靠兵力的强大而逞强天下、滥施暴力、滥杀无辜、频繁发动战争,那样是很危险的,那样做的结果必将走向事物的反面,于人于己都是不利的。

一味轻率好战,片面追求军事上的优势和战争的胜利,穷兵黩武,就会四面树敌,导致国力的衰竭和政治上的被动,甚至于亡国。《孙膑兵法》指出:“夫乐兵者亡,而利胜者辱。兵非所乐也,而胜非所利也。事备而后动。”(《孙膑兵法·见威王》)。认为轻率好战的人会导致亡国,一味贪求军事上的胜利反而会受挫被辱。因为战争不是可以随意喜好的,胜利不是可以随便贪求的。必须事先周密、详尽地审视利弊,充分做好准备,而后才可采取行动。不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只根据军事上的需要南征北战、东争西讨,其结果必定是“国虽大,好战必亡”(《百战奇法·好战》)。历史上“隋之炀帝、国非不大,民非不众,嗜武好战,日寻干戈,征伐不休,及事变兵败辽城,祸起萧墙,岂不为后世笑乎?吁,为人君者,可不慎哉!”(同上)。这种教训,在历史上是不少见的,对后人的启示也是颇为深刻的。

《吴子兵法》以历史的教训,指出穷兵黩武的巨大危害:“天下战国,五胜者祸,四胜者弊,三胜者霸,二胜者王,一胜者帝。是以数胜得天下者稀,以亡者众”,是说天下各国之战争,战胜了五次(意指多次)仍不得善其后、不能解决问题的,必有灾祸来临;战胜四次的,必是疲惫不堪;能够以三次决定局面的,可以称霸;能够以两胜而使对方心悦诚服的,可以为王;一战而胜的则可以为帝。能够屡战屡胜仅依靠战争胜利而得天下的,是少之又少,因此而致亡国的,却比比皆是。以此告戒人们:应该审慎地对待战争,动辄采用暴力手段,穷兵黩武、连年征战,即便是多次取得战争的胜利,却不一定是好事。所以“古者封国于天下,尚者以耳之所闻,近者以目之所见,以攻占亡者不可胜数”(《墨子·非攻》)。言天下治国,年代久远的耳目所闻,年代近的亲眼所见,由于发动战争而亡国的数都数不清,战争并不是解决社会问题的最好途径和手段。“国家用兵犹医之用药,蓄药以治疾病,不以无疾而用药。”(《明太祖宝训·卷五·谕将士》)这正象医生治病,医治了一万人,而只医好了几个人,大多数人治死了,决不是好医生。打起战争,国君无法朝政,官吏无法处理事务,农民不能耕田,妇女不能纺织,而且要以人的生命和物资财富作为代价,其结果是“夺民之用,废民之力”,得不偿失。

兵不可黩,表现在作战目标和行动上,就是“允当则归”。这句话,出自我国最早的兵书《军志》,意思是说当迫不得已采用军事手段时,战争的目标要适当,作战行动要适可而止,不求过分。要懂得“知难而退”(《军志》)。要“提正名以伐,得所欲而止。”(《经法·称》)。既要是统率正义之师讨伐不义之兵才可兴兵,又要在达到预期的目的时适时罢兵收战,才是明智之举。

(责任编辑:沧海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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