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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军事思想的战争观(五):战争胜负因素(1)

2009-07-17 16:29
来源:新浪博客 作者:佚名
战争的本质之所以是“政胜”而不是“兵胜”、“武胜”。

先秦时期,虽然对战争的起因、战争性质的探讨,还相当肤浅,甚至有一定的片面性,但是毕竟已涉及到战争的根本问题。认为战争的胜负既是物质力量的竞赛,更是政治、人心的抗争。因此,战争的胜负涉及到许多方面的重要因素。

(一)凡战必本于政胜

周易曰:“师贞,丈人,吉无咎。”(《周易·师第七》),言兴兵打仗合乎正义,又有德高威重的人临阵指挥,即使物质力量不足,也能最终取胜,而没有祸咎。为什么呢?因为“师直为壮,曲为老。”(《左传·僖公二十八年》),正义之师,理直气壮,斗志昂扬。反之,则理亏气衰,斗志消沉,这是正义战争之所以有力量、最终战胜敌人内在的根本原因。《商君书》直言,“凡战法必本于政胜”(《商君书·战法第十》),《淮南子·兵略训》也说,“兵之胜败,本在于政。政胜其民,下附其上,则兵强矣;民胜其政,下畔其上,则兵弱矣”。强调指导战争的原则,必须以政治为基础和前提,政治上的优胜是最重要的优胜,是战胜敌人最根本的条件。政治统治能控御民众,臣下拥护君主,那么军事力量就强。民众抵制政治统治,臣下反对君主,军事力量就弱小。政兴则战胜,政衰则亡国,是普遍的历史规律。因为政兴可以上下同欲,兵民一致,同仇敌忾,共同对敌;政衰则如一盘散沙,人心涣散,士气低落,不仅不能一致对敌,甚至可能导致内乱和倒戈。因此“地广人众,不足以为强;坚甲利兵,不足以为胜;高城深池,不足以为固;严令繁刑,不足以为威。为存政者,虽小必存;为亡政者,虽大必亡。”(《淮南子·卷十五·兵略训》)。《商君书》则更进一步地断言:“政久持胜术者,必强至王”(《商君书·战法第十》)。因此要讲究“兵起而程敌,政不若者勿与战”(同上)。

司马迁举例说:“非兵不强,非德不昌,黄帝、汤、武以兴,桀、纣、二世以崩,可不慎欤?”(《太史公自序》)。没有军队国家就不会强大,不施仁政国家就不会昌盛。黄帝、商汤、周武王就是因为具有了这两个条件而国家兴旺,而夏桀、商纣王、秦二世之所以灭亡,主要是在政治上丧失人心。无兵不强,兵是力量的象征。但仅有兵还不够,国家昌盛还需要德政,德政是兵强的基本前提和坚实基础。《百战奇法·生战》指出:“若以顺讨逆,以直伐曲,以贤击愚,皆无疑也”,“兵苟义,攻伐亦可,救守亦可。兵不义,攻伐不可,救守不可。”(《吕氏春秋·卷七·孟秋纪·禁塞》)。理由是“夫以义诛不义,若决江河而溉爝火,临不测而挤欲堕,其克必矣。”(《三略·下略》)。正义战争一方对付非正义战争一方而言,就如同用决开的江河之水去淹灭微弱的火把,在深渊的岸边推落一个摇摇欲坠的人,其力量是强大的,胜利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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