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与西周青铜剑通长不超过40厘米,以后人目光观之,只能称作“短剑”或者“匕首”,显然不适用于正面战场,只能定位于一种“防检非常”的个人自卫兵器;数量也少,在当时整个青铜兵器体系中只占很小份额。其中有技术上的原因,更有战术上的原因:西周时期车战盛行,青铜剑即使是长剑,在车际格斗中也没有用武之地,这就从根本上限制了青铜剑的发展空间。
青铜剑
周室东迁后,诸侯们竞相争霸,北方的戎狄族频频南下抄掠,华夏列国内部则篡弑不绝于史。戎狄武士擅长步战,活跃在复杂地形上;用战车兵征讨戎狄,无异犯了兵家大忌。于是北方的晋国首先成立了建制步兵部队——行,开始是左、右两行,后来是“三行”,其任务就是“御狄”。公元前541年晋军与狄人交战,晋国将领魏舒“毁车以为行”——把战车兵改编为步兵,才取得了胜利。步兵的出色表现,为青铜剑日后的发展埋下了伏笔。针对阵营内部可能出现的阴谋,统治者个人“防检非常”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公元前595年宋国杀了楚国的使臣,楚庄王得讯后气急败坏,鞋也忘了穿、剑也忘了带,飞跑出宫、准备亲自讨伐宋国,他的随从急忙捧着这些必须品追上去。这个“剑及履及”的故事,很客观地反映了青铜剑与上层贵族非同一般的关系。考古资料方面,春秋早期资料尚少,比较重要的有以下两例。其一为河南洛阳中州路出土,剑身呈兰叶形,两刃斜直、前聚成锋,锋残;最宽处接近叶末,两侧呈对称锯齿状,叶末收成圆底;叶中起柱脊,末端伸出叶底、形成短茎,短茎表面有缠绕丝麻的痕迹。存长28厘米。配有精美的象牙剑装——剑柄和剑鞘,是用整块象牙雕刻而成的,剑鞘一面有璏式悬挂装置,柄、鞘全长40.6厘米;其二为河南省光山县天鹅墩出土,剑身呈兰叶形,两刃基本平行、前聚成锋;中脊起棱,纵贯剑身;扁茎外包木柄,剑身、剑茎交界处有一字形窄格,茎末有碟形剑首。附黑漆木鞘,剑鞘一面近鞘口处安装有璏式悬挂装置。通长41.8厘米。
自春秋晚期以降,随着各国变法的发生与发展,中国的社会形态逐步由奴隶制过渡为封建制,古老的、与奴隶制相适应的战车兵不断趋于衰落,新兴的、由广大农民组成的步兵上升为军队的主体。剑,这种在车战中缺乏用武之地、久经冷遇的格斗兵器,开始受到了军事家的重视。于是,晋国六卿之一、赵国先祖、著名军事家赵简子墓中,出现刃质精良、装饰豪华的青铜剑多件;魏国考选武卒,标准是“衣三属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负服矢五十个,置戈其上,冠胄带剑,赢三日之粮,日中而趋百里”:剑成了这种新型步兵的必备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