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首富与首善胡雪岩 (3)
2011-05-24 11:43
点金之术 这种高调的背后,如果不是因富而狂,则完全可能是一种包装其实他并没这么富,却故意显得这么富,以增强市场对他的信心在当代诸多的融资
点金之术
这种高调的背后,如果不是因富而狂,则完全可能是一种包装——其实他并没这么富,却故意显得这么富,以增强市场对他的信心——在当代诸多的融资大案中,我们已经对此类自我包装的“富豪”并不陌生。
如果胡雪岩的生丝投资不到1000万两,而且损失并不很大,却因此拖垮了“胡财神”的资金链,那么,胡雪岩的财富实力绝对值得怀疑。
一般的野史,基本认定胡雪岩的个人财富为2000万两左右,如费行简的《近代名人小传》认为:“(胡雪岩)私财亦二千万。”这一数据,也被当代不少胡雪岩研究者和崇拜者所接受。
根据购买力推算,1两白银约相当于现今的200元人民币,也就是说,胡雪岩的家产总价值约为40亿元人民币。按照2010年胡润百富榜的标准,胡雪岩可以排在344名,只有首富宗庆后800亿元的1/20。这当然离“首富”还很遥远,但“富豪”二字可以说是板上钉钉的。
最为关键的是,胡雪岩为人极为高调,即便在媒体并不发达的当时,也已成为几乎家喻户晓的明星级人物。《一叶轩漫笔》说他“富可敌国,资产半天下。” 汪康年的《庄谐选录》说他“富坍封君,为近今数十年所罕见。”
有关他豪奢的各种段子,一直广为流行。李宝嘉的《南亭笔记》记载,胡雪岩有次经过一家成衣铺,看到有个姑娘倚门而立,颇苗条,就多看了几眼,被姑娘察觉,关门入内。这令胡雪岩大怒,就派人去提亲,要纳之为妾。姑娘的父亲起初不肯,但当胡雪岩的价开到“七千元”(此处应为银元,1银元约相当于0.7两白银)时,就同意了。成亲之夜,胡雪岩送完宾客后,入洞房,“开樽独饮,醉后令女裸卧于床”,并命仆人拿着蜡烛在旁照亮,“回环审视”,然后大笑道:“汝前日不使我看,今竟何如?”笑完就走了。次日,胡雪岩派人告诉新娘:“房中所有悉将去,可改嫁他人。”结果,这个只被看了一夜的姑娘,获得了“二万余金”,“遂成巨富”。
同书也记载说,胡雪岩为了重赏演戏者,“命以筐盛银千两,倾之如雨,数十年来无有能继其后者”,甚至胡家的“司机”(舆夫),也是“相随既久,亦拥巨资,舆夫有家,兼蓄婢仆,入夜舆夫返,则呼曰‘老爷回来了,快些烧汤洗脚’ ”。
此类传闻,真假并不重要,关键是胡为何如此高调露富,莫非他不知道韬晦藏富之道及枪打出头鸟的风险?这种高调的背后,如果不是因富而狂,则完全可能是一种包装——其实他并没这么富,却故意显得这么富,以增强市场对他的信心——在当代诸多的融资大案中,我们已经对此类自我包装的“富豪”并不陌生。
就算假设胡雪岩的个人财产果然是2000万两,他又是如何挣得的?
这方面的史料,同样极度匮乏,于是,野史中就只好拼命猜想。《异辞录》甚至认为,胡雪岩的第一桶金来自太平天国战乱中操纵银价:“江南大营围寇于金陵,江浙遍处不安,道路阻滞,光墉(胡雪岩)于其间操奇赢,使银价旦夕轻重,遂以致富。”这种“倒汇”行为,当然能赚钱,但不可能致富。
我们可以确定的是,胡雪岩的生意分为两大类,一是“特种”生意,没有特殊关系做不到的,比如为政府采购军火、机器、筹措外资贷款等;二是“正常”生意,比如生丝、大米等大宗商品的倒卖,或者钱庄、当铺等金融行业。这些生意中,唯一能查到足够多确切史料的,是胡雪岩过手的大清国对外借款。
胡雪岩的主要靠山,是左宗棠,胡其实是左的“财政部长”。左宗棠受命西征新疆,因为军费无着落,在胡雪岩的策划下,左宗棠说服了中央,从外资银行贷款,总共借了6次,总额为1595万两,史称“西征借款”,全部由胡雪岩经手。
当时,国际市场上的借款利率,一般为年息三厘(3%),很少超出五厘(5%)。但是,6笔“西征借款”,最低的年息9.75%,最高的居然达到了18%,超出资本市场行情的2~6倍。这其中,多笔借款并非银行直接贷款,而是由承贷银行发行债券,从包括上海在内的金融市场融资而得。其中一些资金,其实还是中国的“内资”,只是通过外资银行转了一道,银行用自己的信用对债券做了担保,自然要加收部分费用在内。
在西征借款中,外资银行实际收取的年利率为8%~10%,银行在其中的获利空间已经相当大。而报给大清国中央的利率,远比这还要高,这就是胡雪岩在左宗棠默许甚至合伙下所加的“帽子”(浮报)。
根据左宗棠的奏稿,及相关资料,胡雪岩在6次西征借款中的利率浮报情况见下表。
从这份表中可以看出,利率浮报最多时,居然高达本金的10%,比外资银行收取的8%还要高。而浮报利息金额最大的是第四次贷款,虽然年利率只浮报了5%,但因为贷款本金高达500万两、年限高达7年,总的浮报金额高达175万两。
吊诡的是,胡雪岩的这种浮报居然是在左宗棠的保驾护航下半公开进行的。以1877 年的第四次贷款为例,汇丰银行索取的年利率为一分(10%),左宗棠已经报给了中央,但随后改口,说是月息一分(原折如此,但似乎应是月息一厘1%)、年息一分二厘(12%),这就多出了2%。随即,左宗棠再度改口,说考虑到外币与银两之间的兑换风险,如果要“包认实银”(借银还银,而非借银还金),外方还要每月加息,通算下来,月息就成了1.25%,折合年息为15%,如果是闰年的话,年息就是16.25%。而汇丰银行虽然实际收取年息10%,但其发行债券后,实际年息是8 %,银行赚了2个点。8%的高利率,也令这批债券成为金融市场的抢手产品,香港投资人超额认购,认购数超出了配额的17 倍,伦敦市场的配额发行完毕后,没几天就开始猛涨。根据英文的《北华捷报》在1879年2月28日报道说,当年的汇丰银行股东大会上,汇丰董事长坦陈:在损益计算书里,“从1877 年中国借款中所得的好处是很可观的。”2%的毛利空间,足以让规模如此巨大的汇丰银行兴奋,而胡雪岩一口气就赚了5%的净利润,令银行自叹不如。
1879年,时任中国驻英公使的曾纪泽,在日记中痛斥胡雪岩:“奸商谋利,病民蠹国,虽籍没其资财,科以汉奸之罪,殆不为枉。”
刘坤一看不下去,曾致书左宗棠说:“此间认借洋款,自不能不照胡道(胡雪岩)办理,以期妥速。然每百万利银至二十四万之多,所耗不赀,我中堂想亦万不得已而偶一为之也。”令刘坤一郁闷的是,左宗棠并非“偶一为之”,而是连借6次,最后两次借款时,新疆的军事行动已经停止,本无必要以如此高的成本获得资金,但还是照借不误。其中内幕,不能不令人遐思无限。
将6次“西征借款”汇总可得,落入胡雪岩个人腰包的浮报利息款高达288.33万两,与外资银行实际收取的总利息748.47万两相比,胡雪岩的所得相当于外资银行所得的38.52%。这实际上是胡雪岩从国库中搜刮而得,而这种“生意”对于胡雪岩来说,简直是无本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