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飞钱”虽然不会飞,但是这个名称非常生动形象,因为这个“钱”不需携带就可从一地到另一地。“飞钱”是中国早期的汇兑业务形式,又叫做“便换”,它最早出现在唐宪宗元和初年。
唐代的经济繁荣,尤其是商业兴盛,除了国内南北方的商业交流日益增加,对外贸易也日渐增多。许多国家与唐朝密切通商,其国内也流通“开元通宝”,唐朝官府与民间也经常以铜钱购买外国货物。这样一来,一方面随着对外贸易的发展,铜钱大量外流,各地经常出现“钱荒”,于是规定各地方政府禁止钱出境,以防止铜钱流入海外;另一方面,商品交易量的增加也使商人带上大量铜钱外出经商有很多不便之处。在这种背景下,就出现了中国汇兑业务的雏形 “飞钱”。
商人们先在京城把钱交给诸军、诸使、富家或诸道进奏院,开具一张凭证,上面记载着地方和钱币的数目,然后商人携带凭证到其他地区的指定地方取钱,这个凭证就是“飞钱”。飞钱盛行于长安以及扬州、广州、成都之间,反映了商业繁荣的一个侧面,同时促使唐代的货币经济及货币流通手段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飞钱”有官办和私办两种形式,一种是官办,设于京城的“进奏院”,各地在京城的商人,把钱款交给各道驻京的进奏院,由进奏院开具发联单式的“文牒”或“公据”,一联交给商人,一联寄往本道。商人与节度使派遣在京的进奏院交涉完后,就可以以一纸凭据随时随地兑换现金。另一种是私办,由一些大商人利用总店与设在各地分店之间的联系,向不便携款远行的商人发放票据,商人可凭此票据在私商所开的联号取兑货款。
“飞钱”的出现一方面减低了铜钱的需求,缓和了钱币的不足,同时也给商人们在全国各地进行贸易活动时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但是“飞钱”本身不介入流通,不行使货币的职能,它只是一种汇兑业务,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纸币,北宋时期四川成都的“交子”才是真正纸币的开始。
“飞钱”这种汇兑方式被北宋沿用。宋开宝三年(971),官府在开封设置官营汇兑的机构“便钱务”,为行商直接办理异地汇款。(李晓敏)
为什么说古代金融业真正形成在唐代?
中国历史上最早的金融机构就是典当行,也就是常说的当铺。“先有典当,后有票号,再有钱庄”,这是对中国旧时代金融业发展过程的清晰描述。
著名历史学家范文澜先生曾指出:“后世典当业,从南朝佛寺开始。”当铺产生于公元4世纪的南北朝时期,距今已有一千六百余年的历史了。当铺最早出现在佛教寺院,南朝宋时的江陵令甄法崇的孙子甄彬,曾经到当地长沙寺的寺库中质钱,这里的寺库可能就是寺院经营的专门当铺,但也可能是寺院普通仓库而兼营典当。《南齐书》中也有:“渊薨,澄以钱万一千,就招提寺赎太祖所赐渊白貂坐褥,坏作裘及缨,又赎渊介帻犀导及渊常所乘黄牛。”服装以及生活用品甚至黄牛都可以当作抵押品到寺院中去借款,可见当时的佛寺已经兼营典当或有专门的典当机构。随着南朝佛寺典当经营活动的兴起和普及,典当业逐渐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