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史、方志与谱系,乃中国传统文化的三大源流,这是20世纪30年代文化界的一个普遍认同。
方志的源头可以上溯到周王朝。当时王朝中央和各诸侯国,分别设有五史官职,其中外史“掌四方之志”,小史“掌邦国之志”,负责记载各侯国风土人情和历史沿革。孔子周游列国,最感兴趣的就是历览了近二十国的这类宝书,史志界称之为“国别史”,它不同于之后历代封建王朝主持编修的“国史”,而是方域之史,是方志的雏形。
秦汉一统政权建立后,形势要求“宰郡国需胸中全具一郡国,宰天下须胸中全具一天下”的治理能力,于是地理志、地记和图经这类志书应运而生。汉武帝时,朝廷命地方官把记载山川、物产、贡赋等情况的资料,时称“地志”,随“计书”(记载贡赋之类的文书)一同报送中央。兰台令史班固利用这些资料编纂了第一部系统的全国性地理总志——《汉书·地理志》。这部书不仅记载了各郡、县和侯国的山川、地产、人口和民俗,内容十分丰富,是地志著述的集大成者,而且为二十四史开设地理志带了个好头。
受地理志的影响,隋唐时期方志的主要形式是图经。国家统一、社会稳定,修志日盛。隋炀帝兴之所至,下令“普诏天下诸君,条其风俗、产物、地图,上于尚书。”并且敕秘书学士18人修十郡志。编成800卷,炀帝嫌不够,遣回重修,遂成《宇区图志》1200卷,炀帝大为高兴,赏锦300段,命其收于府库。这是中国第一部官修的志书。唐代官修志书逐步形成制度,朝廷明确规定州郡每3年(后改为5年)编修一次图经报尚书省兵部职方,内容要求备载古今事迹、地理山川、土地所宜、风俗所尚,经费一律从州县杂罚钱中列支。唐代图志,有图有说,以说为主,与过去的以图为主,以说为附大有创新。《元和郡县图志》是唐代全国性总志的代表,全书40卷,以当时关内、河南、河北等地10道为纲,分别记述各府州县的户口、疆域道里、形势险要、地理沿革、山水湖泊、丘墓古迹、贡赋物产等,《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舆论图经,惟此书为最古,其体例亦为最善,后来虽递相损益,无能出其范围。”
宋代是方志发展史上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时期。其特点首先是朝廷重视。从宋太祖至宋徽宗诸位皇帝均曾下诏修志,并于大观元年创设九域图志局,开国家设局修志的先河。其次是形成传统和规模。宋代郡县必修志,如果一个地方没有修志或编修不及时,地方主管就会被定为失职而罢官,所以“今僻陋小郡、偏远小邑,亦必有记焉”。第三数量多、卷帙繁,巨志名作迭出。《中国文化地理》一书统计,宋代方志800多种,大大超过前朝历代方志总和。其中太平兴国年间乐史引用大量图经编纂的《太平寰宇记》200卷,祥符年间李宗谔、王曾编纂的《祥符州县图经》达1566卷,府州县志方面,超过20卷的数不胜数。
元代方志虽无大的发展,却全面完成了从图经向方志的过渡,创修了全国性一统志——《大元大一统志》,也出了一批如《延祐四名志》、《至元嘉禾志》之类的名志。明清方志全面进入兴盛时期,明成祖朱棣于永乐十年颁布了《纂修志书凡例》16则,规定志书内容应包括建置沿革、分野、疆域、城池、里至、山川、坊廓、乡镇、土产、贡赋、风俗、形势、户口、学校、军卫、廨舍、寺观、祠庙、桥梁、宦绩、人物、仙释、杂志、诗文等24类,同时规定了各类目的编写原则,以便统一各州县志书的内容和体例。这是迄今发现的最早由朝廷颁布的修志凡例,足见明王朝对方志的重视和普及的程度。万历年间的张邦政在《满城县志·序》中称:“今天下自国史外,郡邑莫不有志。”据统计,明代所修方志达到2892种,比宋代差不多增加3倍,今尚存992种。广西也于弘治、嘉靖、万历年间三修《广西通志》,并有《广西志略》、《广西附志》和《广西图经》各1种问世。